父母的房产过户给子女划算,要看房产的和子女名下房产的具体情况,过户方式有三种,分别适应的条件是:
一、继承房产过户,房子通过继承的方式办理过户,费用最少,但是这种需要产权人过世以后才可以办理;
二、赠与过户,直系亲属间通过赠送的方式办理过户,如果房屋产权没有超过五年的就可以采用直系亲属间赠与过户的方式,可以免交个税和增值税;
三、买卖过户,直系亲属间通过亲属买卖过户的方式办理过户,如果房屋产权超过五年的,就可以采用亲属买卖过户的方式,只需要交房产原房本价格1-3%的契税。
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具体采用哪种方式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1、如果父母已经过世,就采用继承过户的方式办理过户手续,继承过户不需要缴纳税费;
2、如果父母在世,房产没有满五年的可以采用赠与过户的方式,赠与过户不需要交个税和增值税,之需要交契税;
3、如果房子满了五年可以采用亲属买卖过户的方式,亲属买卖过户只需要交房产原房本价的契税。
1、法律上没有限制,只要继承的房产过户后,权利人就有权利进行处置,可以自由买卖交易;
2、继承取得的房产,需要办理过户手续,才能最终确定房屋所有权。将房屋人被继承人名下过户到继承人名下后,该房屋在法律上即属于继承人所有。继承人可以依法行使所有权。可根据个人意愿对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3、相关法律:《物权法》第二十九条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第三十一条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继承父母房产再卖掉需要交的税费有:
首先,20%的个人所得税是根据房屋差价计算的,即房屋价值减去原始价值。如果房屋的原始价值加上税费、装修费用、贷款利息和手续费等于出售价格,那么就可以免除个人所得税。
其次,如果符合“满五唯一”的条件,那么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所谓“满五唯一”,是指您家庭没有其他房产,继承父母的遗产后再出售,等于“满五唯一”。此时,“满五”是从父母获得房屋的时间开始计算,而不是从您继承过户的时间开始计算。
第三,如果您继承的房屋是已购公房,也就是房改房,那么很多城市会按照评估价的1%收取个人所得税。
第四,如果您今年年底出售一套房屋并购买另一套房屋,那么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退还,相当于免税。如果您本来就有两套房屋,出售时必须缴纳差额的20%个人所得税,这与继承父母的房屋无关。
1、继承权公证费用:通常按照所继承房屋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基本不低于200 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通常采取累进计费率,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4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3%;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步骤一:确定继承人和继承份额 1.确定继承人。 确定继承人,主要有两种方式:
一种是遗嘱指定,一种是按照法定顺序。
如果父母生前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按照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确定。 如果没有留有合法有效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 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了去世人的配偶、子女、父母。 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的情况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去世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确定继承份额。
这里细分为两个步骤:
(1)遗产份额的总额。 这是指对于去世人生前个人合法财产的界定问题。 多数家庭普遍会面临的情况是:父母的房产,大概率属于父母共同财产。因此,去世人一般在房产中占有的份额是整个房产的一半儿,跟登记的产权人姓名关系不大。除非: 房产完全是个人财产购买、且登记为个人姓名。 房产是个人接受赠与或者继承所得。 父母有财产分割协议、明确房产仅为一方个人的。
(2)继承人的继承份额。 继承人继承份额的基本原则是: 合法、有效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可以继承订立人全部遗产份额,无论其他继承人是否有争议。 法定继承情况下,原则上,所有继承人平分去世人的遗产份额。当然,可以主动、自愿选择放弃,但是不能转让继承权。 确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如果涉及到多位继承人的情况下,关键是要靠相互之间的沟通——即便父母生前留有遗嘱,也要知晓其他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