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房产过户最新政策是:
1、男女平等继承房产; 受到传统思想影响,不少父母认为继承资产的应该是儿子,女儿由于外嫁不具备继承资格,国家明年实施的新规里就规定儿子/女儿相同同等继承权,根据规定家里房子遇到拆迁,外嫁女儿也可分得赔偿款;另外新规还规定,当老人没有直系亲属时,留下房产可以由侄子侄女或是表亲继承;
2、多样化遗嘱方式并存; 在遗嘱多样性上,新规也增加了规范。例如在场人员通过手机拍摄老人“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也具备法律效果,跟以往必须公证后才有效可以说是方便很多,但是限制条件就是必须在老人神志清醒下,有2个以上公证人在场;有规范见证人签名以及设立遗嘱的准确时间才能成效;
3、人性化执行制度; 本次新规“变化”最大的就是设立了人性化执行制度,例如子女犯错或是不赡养父母,随后经过教育惩处后认识到自己错误得到老人原谅,父母可以更改遗嘱继承权重新把房产过户给子女。人性化的制度突显了国家“法律不外乎人情”的理念,对犯错失去继承权的子女重新改过机会,视其表现可以重新获得继承权; 随着《民法典》在2021年元月1日正式实行,子女继承父母房产方式也有了新政策,大家提前知晓的是,明年起父母过户给子女房子统统按“新规”处理。
房子继承过户需要的费用:
1、评估费 按照评估价格的5‰收取,评估价不足1000元的按照1000元来收取。
2、继承公证费 收取费用为评估价的2%,继承公证费不足200元的按照200元来收取。
3、房屋测绘费 小于100㎡的每份50元。
4、房产继承过户办公费用 查册费100元,200元登记费,权证印花税5元。
5、契税 如果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不用交契税。否则缴纳1.5%的契税。
父母一方死亡办理继承过户是将死亡一方的部分房产进行继承房产过户,具体操作流程是:
继承人需要提供一下资料,对部分房产进行继承过户手续;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房产证和土地证);
4.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继承免税凭证和登记费凭证,由税务部门和不动产登记部门现场出具);
5.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申请人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如果不想办理公证和进行法院调解,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a.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
b.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应为遗赠人)死亡的材料等;
c.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等;
d.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e.继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可参照上述材料提供;
f.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
g.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
h.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