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的手续流程有:
一、原有名字的改变
如果是房产证上的权利人名字发生了改变,那么就由单方去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登记变更名称就可以了,这里要记得带上名字发生改变的证明。如果是买卖或者赠与导致不动产权人发生变更的,那么买卖双方就要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转移登记;如果是遗产继承更名的,那么需要先到公证机关公证再申请过户。
二、房产证名字减少
房产证名字减少主要是由于原来为多人共有的房产,现在因为离婚析产、买卖或者赠与致使不动产的产权人减少,这种情况需要全体共有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申请变更。
三、房产证增加名字
这是最多的一种情况。常见的是原产权人将房产的部分产权买卖或者赠与给其他人,在交易完成后需要将新权利人的名字加进房产证中的产权人信息一栏。对于夫妻之间想要加名字去情况,如果该房产目前没有在做抵押,那么就可以凭借结婚证直接办理;但是如果有贷款,需要先将贷款还清,再申请办理。
1、有房无贷: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2、有房有贷: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具体事宜请咨询各银行),然后携带相关的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加名手续。
3、如果还没有结婚或者没有直系血源关系的,需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那将视为房屋买卖。
4、买卖合同备案后或者还处于按揭期间的房产如何办理名字的变动
如果是房屋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银行抵押按揭期间,如果想要增加或者减少名字,这种情况实际上是变更合同的主体,所以一定要经过原有各方当事人的同意。所以,一般在买卖合同备案后、还没有办理产权证之前,是不能直接办理名字的变更。
把房子转让给子女有三种方式:
1、继承过户:子女过世的,通过继承的方式将房产过户给父母,继承过户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情况,都是要准备相关的资料,提交给当地房管局审核,房管局审核房源和继承双方的资料,办理过户手续;(这种情况很少出现)
2、赠与过户:子女通过赠与的方式将房产过户给父母,赠与过户要先办理赠与公证,领取赠与公证书,然后提交资料给到房管局,房管局审核资料,评估房产,给出房产的税费清单,受赠双方缴纳税费,提交税费证明,办理过户手续;(此种情况适用于子女房产持有没有超过五年的时间)
3、买卖过户:子女通过普通的亲属买卖过户的方式将房产过户给父母,亲属买卖过户的流程是:网签--递件--交税--办理过户-领取新证。(此种情况适用于子女房产持有超过五年的时间)
武汉亲属间房屋过户可以采用的方式有三种:
第一种,买卖过户
父母通过买卖形式过户给子女,那么流程就是跟我们正常买卖商品房一样,该交的税得交,税费也是分几种情况;
产证不满两年:5.3%的增值税 1%个税,1.5契税(房产面积大于90首套)小于90平1%;
产证满二年:1%个税 契税1.5%(条件同上);
房产满五唯一:只需缴纳契税(条件同上);
第二种、赠与过户
说到赠与,很多人就会有误解了,都属于赠与了,应该是想给谁就给谁,应该是免费的才对,其实不是这样的,房产这个东西具有特殊性,如果父母通过赠与的形式给子女,按照规定是要收取房产市值3%作为契税,除此之外,还需要缴纳公证费和评估费(几千块钱);
第三种、继承过户
子女是房产的法定继承人,因此通过继承方式实现过户可免征契税,只需缴纳公证费就可以了,这里还有一个需要注意,继承之后这套房就不要卖掉了,因为后期如果出手继承的房产是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海口房子过户给子女的方式有三种,分别需要的手续有:
一、继承房产过户:
1、遗嘱继承,产权人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办理房产过户的,要先进行遗嘱公证,取得继承公证书,然后继承人带上被继承人的证明和房产信息去琼海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手续;
2、法定继承,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办理继承过户,不需要办理继承公证,但是需要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其他继承人的放弃继承的证明,去房管局申请继承过户,房管局会对房屋进行评估,给出房屋的具体信息,审核继承人、被继承人的资料通过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二、赠与房产过户:
1、签订赠与协议书,去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
2、提交资料给到房管局;
3、房管局审核资料,评估房产,测绘房屋,给出房产的税费清单;
4、受赠双方缴纳税费,领取税费证明;
5、办理过户手续;
6、领取新的房产证。
三、直系亲属买卖过户:
1、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
2、递件,提交资料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
3、缴费,按照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评估意见,缴纳相关税费;
4、办理过户手续;
5、领取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