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房产买卖过户费用包含,买卖家分别需要缴纳的税费有:
一、契税:缴纳人:买方; 房屋面积90平米以下(首套房):缴纳房款的1%;房屋面积在90-140平之间(首套房):缴纳房款的1.5%;房屋面积大于140平或二次购买(不论多大面积):缴纳房款的3%;
二、增值税:缴纳人:卖方; 房改房、商品房、普通住宅,房产证年限不满两年:缴纳房款的5.6%;房产证年限两年以上:不用缴纳营业税; 营业附加税:营业附加税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缴纳人:卖方; 房产证年限不满两年:缴纳房款的0.56%;房产证年限两年以上:无需缴纳;
三、个人所得税:缴纳人:卖方; 房产证年限大于5年且为唯一住房:免交个人所得税;房产证年限不满5年或不是唯一住房:缴纳房款的1%;
四、印花税:缴纳人:买卖双方; 不论房产证年限与房屋面积:双方各缴纳房款的0.05%;
五、测绘费:测绘费缴纳人:买方; 缴纳费用:1.36元/平方米;
六、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缴纳人:买方。
国家队收房:
一、从主体角度理解
主体上所谓的“国家队”一般指政府主导下或政府相关的机构、国有企业等参与的收房行为。房屋过户费要看是哪种过户方式,一般房屋过户有三种方式,分别需要的税费是:
第一种:赠与过户
父母在世时,通过赠与的方式,把房产过户给子女。父母将房产赠与给子女时,需缴纳以下三种税费:以房产评估值为计税基础,契税按3%,公证费按1%,评估费按0.25%,三项税费加起来4.25%。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简单来说,就是父母将房产赠与过户免征个税。
第二种:买卖过户
父母在世时,把房子以买卖的方式给子女,实现过户。一般,通过买卖方式实现房屋过户,主要费用有三种:契税、增值税、个税。
(1)契税一般按照1.5%计算,特殊情况:房子是满五唯一:1%-3%的契税。(契税比例按普通非普通、唯一非唯一而定);满五唯一普通住宅且子女无房产:仅需缴纳1%的契税。
(2)增值税,房产证不满两年的按照5.6%计算,满了两年的免交增值税。
(3)个税,非普通住宅交易总价格的2%,一般普通住宅是总价的1%。
第三种:继承过户
父母过世后,房产由子女继承,实现房子过户。子女是父母财产的法定继承人,因此通过继承的方式实现过户可以免征3%的契税,只需缴纳公证费和印花税即可,印花税:这个费用几十元到上百元不等,属于小费用。
总结以上三种传承方式,可以得出,在目前尚未征收遗产说的情况下,通过继承的方式传承房产的成本是最低的。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身后继承的房产一旦转卖需要缴纳20%的个税,交易价100万的房产,应交20万元个税。有一种情况不用交,那就是子女继承房子后,能满足“满5唯一”,即满5年后交易且是唯一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