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死亡房产怎么继承问题:
如果夫妻一方去世后,遗留的房产分为三种情况:
一、遗留的房产全部为活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遗留的全部为死者一方的婚前财产;
三、遗留的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如果遗留的房产全都是活着一方的婚前财产,那么这些财产也就依然属于活着的一方;
如果遗留的房产全部为死者一方的婚前财产呢?如果遗留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呢?
那么,这个就要按照继承方式来继承,如果遗留的房产全部是死者的婚前财产,那么就要把房子100%的产权按照继承的方式办理继承;
如果遗留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就要把房子50%的产权按照继承的方式办理继承;
继承房产过户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遗嘱继承,如果是死者有立遗嘱的,就按照遗嘱的条款办理;如果没有遗嘱的就按照法定的方式继承;
一、遗嘱具有优先的效力,立遗嘱的人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将自己的财产任意处分,前提是遗嘱具有法定效力,具有法定效力的遗嘱应该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立遗嘱的人必须有能力立遗嘱,最起码要年满16周岁且有生活来源的或者精神健全的成年人;
2、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
3、遗嘱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规定。立遗嘱可以用公证、自己书写、请别人书写、录音、还口头的形式。其中公证遗嘱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除公证遗嘱外,代书、录音以及口头遗嘱都必须有两个以上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上有明确的时间信息。如果立遗嘱的人活着的时候写了很多份遗嘱,遗嘱的内容也有冲突的话,以最后时间立的遗嘱为准。
二、如果没有遗嘱的话,遗产的继承需要按照法定顺序进行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办理继承过户需要的手续是:
1、房屋评估:继承人需要通过评估公司对所继承的房屋进行市值评估。房产评估依据主要是房屋地段、坐向、楼层、楼龄等,评估公司会按照以上评估依据进行专业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继承人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办理继承公证需要继承人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如有遗嘱需要出示并提交被继承人所立遗嘱(原件)。如果有继承人愿意放弃继承权,其他继承人在办理继承公证时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继承人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办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为产权登记做准备);
4、继承登记:继承人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在房地产交易中心领取并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递交房屋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资料,之后有办理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其他情况:经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房产继承,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
房产证过户是要收费的,一般通过买卖过户房产证过户费用有:
1、契税
根据国家契税条例的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交纳契税,征收的标准是按房屋买卖成交价的3%~5%收取,全部由买方负担。
2、印花税
对房屋买卖双方要缴纳印花税,印花税要贴在房屋买卖契约正本上,按照房屋买卖成交价的0.3‰交纳。
3、增值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应纳税额为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及其他附着物增值额的5%。
4、城市维护建设税
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它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交纳。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营业税税额的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
5、教育费附加税
这是国家为发展教育事业、筹集教育经费而征收的一种附加费,依营业税额为计费依据,税率为3%。
6、土地增值税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都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额累进税率。 应纳税额=增值额 ×适用税率增值额 = 转让收入-除项目金额转让收入(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它收入)。
7、房产税
房产税是对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征收的一种税收,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分为房产余值和租金。
红本房过户流程是:
1、买方要对房子的产权进行调查,审查房屋产权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
2、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3、买方找专业的评估公司对房产进行评估。
4、如果要办理贷款,那就向银行提交申请,如果是组合贷款则要同时向公积金核心和银行提交申请。
5、按揭办理完毕后,买方要注意注销该物业的他项权证。
6、买方将买卖合同交到房管部门产权交易核心,并拿到受理单。
7、买方凭受理单到农税核心缴纳相关税费,拿契税完税证。
8、买方凭完税契证到土管部门办理国土证。
9、买方凭完税契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证。
深圳房产过户给子女需要的手续是:
一、继承过户
一般来说,继承过户分为两类,一种是法定继承,另一种是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一种继承方式;遗嘱继承是按照父母所立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房产的继承方式,遗嘱继承需要到相关部门进行公证,否则不具法律效力。
遗嘱继承主要有四个步骤:①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②到公证机关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书。③到税务部门办理免税手续。④到产权登记部门办理产权转移。以上步骤需要到的证件是:户口簿、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户口注销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身份证、结婚证、继承公证、产权人的死亡证明等。
二、房产赠与
房产赠与合同或者赠与书、受赠书都需要先办理公证,之后才能到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过户。
房产赠与同样也主要有四步:①签订赠与书面合同。②缴纳契税,领取房屋契证。③办理营业税免税手续。④房屋产权办理转让。所需要的证件:身份证、户口本、赠与书、转让证明、房产证、契税收据。
三、房产买卖
房产买卖是指父母将房产透过买卖的方式过户给子女,签订买卖协议后,到当度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申请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即可。房产买卖所需证件主要是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