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房产更改房产证名字不需要缴纳税费,只需要一个工本费;
1、现在有效的规定中《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号)明确: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
2、即将实施的《契税法》,第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夫妻房产过户的情况有:
1、不动产权证(房产证)为一方所有,变更为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
2、不动产权证(房产证)为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
3、不动产权证(房产证)为双方共有,变更共有份额;
4、房屋无抵押、无查封、无冻结、无保全或者其他纠纷。
夫妻房产过户,需夫妻双方同时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手续,所需资料有: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夫妻双方身份证;
3、结婚证;
4、户口本;
5、房屋共有协议(更名成夫妻双方共有提供);
6、如果是已购公房/经济适用房,需提供原购房合同;
7、如是央产房,需要提供《央产变更通知单》。
离婚析产:是指夫妻离婚后的房产更名,资料如下: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身份证;
3、离婚证、离婚协议/生效的法院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法院强制执行裁定;
4、如果是已购公房/经济适用房,需提供原购房合同;
5、如是央产,需要提供《央产变更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