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把房产过户给女儿的方式有三种,分别需要的手续有:
1、继承房产过户,产权人通过继承的方式过户给被继承人,这种要产权人过世以后办理,继承房产过户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要办理遗嘱公证,法定继承要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准备各法定继承人的资料,提交给房管局,房管局审核资料,办理过户;
2、赠与房产过户,受赠双方通过赠与的方式将房产过户给对方,赠与过户需要签订赠与协议,办理赠与公证,然后提交受赠双方的资料和房产信息给到房管局审核,房管局审核房产和信息,给出房产的评估价格,受赠双方缴纳税费,提交税费证明给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3、买卖房产过户,直系亲属还可以通过直系亲属买卖过户的方式办理过户手续,流程是,先签订买卖协议,办理网签,提交双方资料和房产信息资料给到房管局,房管局审核资料,给出房产信息和税费清单,买卖双方缴纳税费(直系亲属房产买卖过户可以申请税费减免,缴纳税费的基数可以按照房产原房本价格缴纳),提交税费收据给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收,领取新的产权证书。
父亲把房产过户给女儿的方式有:
1、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
第一步:受赠人提交购房资质审核。
第二步:双方签订赠与协议。
第三步:双方到公证处做亲属公证(在一个户口本上不需要公正)。
第四步:双方拿着亲属公证书到建委缴税、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税费仅需3%的契税。
2、继承房产(要父亲过世以后才可以办理),流程是:
第一步: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第二步: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3、直系亲属间买卖过户,流程是:
第一步:买卖双方签订房产过户协议,并去房管局网站打印网签合同;
第二步:提交买卖双方的资料给到房管局审核;
第三步:房管局审核资料,审核房产,给出房产的税费清单;
第四步:买卖双方根据税费清单缴纳相关税费,领取税费证明;
第五步:提交税费证明给到房管证,办理过户手续;
第六步:领取新的房产证书。
父亲把房产过户给女儿可以有两种过户方式:
1、赠与过户,父亲通过赠送的方式将房产过户给女儿,赠与过户需要办理赠与公证,领取赠与公证书,然后提交资料给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2、买卖过户,夫妻通过直系亲属买卖过户的方式将房产过户给女儿,直系亲属买卖过户需要先签订买卖协议,办理网签,提交资料给到房管局审核,缴纳税费,领取新的房产证书。
亲属之间房产过户新规有:
一、直系亲属间的无偿赠与
(一)个人所得税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等直系亲属,以及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者、法定继承人等情况,不对当事双方征收个人所得税。(直系亲属有: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契税:按3%-5%缴纳契税;
(三)增值税:父母无偿赠与孩子房屋免征增值税;
(四)印花税:赠与双方均需按0.05%缴纳印花税;
(五)土地增值税:直系亲属间无偿赠与房屋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政策补充
个人所得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契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三十六)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
家庭财产分割,包括下列情形: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
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房屋赠与应当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二、直系亲属间房产的继承
(一)个人所得税: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直系亲属的房产,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继承是不可控的,不可选的,必须权利人死亡才有继承之说。
(二)契税:法定继承人不征收契税,但非法定继承人通过遗嘱继承是需要收契税的。
(三)增值税:继承直系亲属的房屋免征增值税。
政策补充
个人所得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直系亲属间房产的买卖
(一)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20号)规定:“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六)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即出售购买时间超过五年,满足家庭唯一住房的住宅,(满五唯一),免交个人所得税。
“满五”:是指个人购房至转让房屋的时间达5年以上。
“唯一”:是指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3号)第三条规定,(一)上述文件所称“自用5年以上”,是指个人购房至转让房屋的时间达5年以上。
1.个人购房日期的确定。个人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以其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开具日期或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依照孰先原则确定;个人购买的其他住房,以其房屋产权证注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注明日期,按照孰先原则确定。
2.个人转让房屋的日期,以销售发票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二)“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
1、契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第一条规定,关于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三)增值税
增值税: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个人住房转让实施差别政策。其中,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之外的地区,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四)土地增值税、印花税
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印花税。
南京直系亲属房产过户新政策有:
新规明确,自2021年7月24日起,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的,受赠人应符合国家和本市住房限购政策;该住房5年内仍记入赠与人拥有住房套数。同时,强化住房交易登记管理,将赠与住房转让纳入房屋交易核验范围。对赠与当事人不符合住房限购政策的,不予办理交易登记手续。
合肥直系亲属房产交易费用:
1、房产继承
房产继承是指继承人不需要支付房屋本身的价格就可以获得房产。此外,根据规定,子女以继承的方式获得父母的房屋,不需要缴纳契税,只需要支付公证费和工本费。但是由于继承需要遗产人去世之后才能办理产权过户,并且存在遗嘱继承和法律继承两种情况,相对过户手续办理较为复杂。
2、赠与过户
与遗产继承相比,赠与往往需要多缴纳3%的契税以及赠与双方需各自交纳万分之五的印花说,加起来是3.1%的税。另外在个人所得税方面,也有较为严格的规定。
如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赡养人等情况,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而其他情况仍然会收取相关费用。(具体比例各地均有具体规定)。另外,在赠与房屋进行再次交易时仍会再次收取各类税费。如此加和计算,成本较高。
3、买卖过户
选择买卖过户的方式更为保险。名义是“卖”,但无需房款,所需费用主要为各种税费。
房子过户到父母名下有三种方式,分别需要的手续是:
1、继承过户,子女过世以后,通过继承的方式将房产过户给父母,继承过户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情况,都是要准备相关的资料,提交给当地房管局审核,房管局审核房源和继承双方的资料,办理过户手续;(现实中比较少用,但是也是存在的) ;
2、赠与过户,子女通过赠与的方式将房产过户给父母,赠与过户要先办理赠与公证,领取赠与公证书,然后提交资料给到房管局,房管局审核资料,评估房产,给出房产的税费清单,受赠双方缴纳税费,提交税费证明,办理过户手续;(现实中比较少用,费用高);
3、买卖过户,子女通过普通的亲属买卖过户的方式将房产过户给父母,亲属买卖过户的流程是:网签--递件--交税--办理过户-领取新证。(现实中采用最多的一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