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继承房产过户手续:
到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到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领取完税凭证换领新的房产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公证费和登记费,加起来在几百到几千元之间。
(1)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
(2)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
(3)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
(4)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5)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遗产管理人虽说是民法典新确立的制度,但现实生活中早就有,新的趋势是越来越多的律师,接受立遗嘱人或者继承人的委托担任遗产管理人的角色,也有的会把遗产委托给自己信任的其他自然人或相关部门来担任管理人执行遗嘱。有的遗嘱会指定遗嘱执行人,如被指定的人不愿意担任执行人的,可以由其他继承人协商确定管理人或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