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的房产可以过户一半给另一方,过户手续是: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变更为配偶一方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3、办理房产证上变更为夫妻一方名字所需费用:110元手续费,明细如下: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如顺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产证;
4、新房产证可以设定密码,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告知你一个初始密码,之后可自行更改。
夫妻之间的房产是可以过户给另一方的,具体的方式有:
夫妻房产过户,如果是夫妻婚内房产过户,有贷款的不能办理过户,红本在手的房产只需要夫妻双方一同带上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结婚证一同去房产所在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现场办理过户就可以了;
如果是夫妻离婚后的房产过户,有贷款的房子,需要先办理赎楼,将抵押的房产证从银行赎出来,然后再去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是红在手的房子,只需要夫妻双方一同去房产所在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就可以了,所需资料有:双方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
房产夫妻加名手续要分房子有没有贷款;
1、如果房屋没有银行贷款的,则夫妻双方带上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等就可以直接办理的,且只需要缴纳少量工本费即可。
2、如果房屋还有银行贷款,则必须先征得银行的同意才可以办理 加名字手续,现实生活中,因为增加了产权人,银行就得对另一个人进行重新调查,如果此人的征信有污点,还会影响到贷款合同的贷款金额和利率,因此也会经常出现银行不同意的情形。
我国《婚姻法解释(三)》(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十一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婚姻法解释(三)》(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十一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贷款还没还清的房子过户给夫妻一方,如果是夫妻婚内是不可以过户的,除非自己先把贷款的钱还清才可以;
贷款还没还清的房子过户到夫妻一方只有夫妻离婚以后才可以,夫妻离婚有贷款的房子过户给一方的方法有:
1、提前还款
消除银行按揭抵押贷款的抵押登记,在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
2、与银行协商
可以与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重新签订住房贷款抵押合同。这种操作方式的难度较大,因为银行出于偿还贷款的风险及工作量的考虑,一般情况下不会配合。
离婚贷款还没还清房子过户到夫妻一方的方法:
1、是将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则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办理夫妻离婚房屋所属权登记手续,将离婚双方的名字登记变更为原夫妻一方,并根据相关规定由被过户方继续缴纳按揭;
2、是将离婚双方中的一方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另一方如果是这种情况,则需要还清银行贷款。若暂时还不清贷款,离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但由于转按揭手续非常麻烦,目前多数银行已经停办此项业务。为此,银行给出两种建议,其一即通过正常买卖流程过户,重新缴纳契税、评估担保费用其二是到公证处办理房产公证后,一方继续使用原按揭人的银行卡缴纳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