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根据遗嘱继承房屋,可先到公证机构办理继承公证;
2、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过户登记;
3、提交变更登记申请表、遗嘱、房产证等需要的材料;
4、审验通过后,如符合登记条件,予以办理过户登记。
成都房产继承流程是:
1、找房屋评估部门对房屋评估
评估主要从房屋的房龄、楼层、地段等进行。评估之前,要先说明是进行继承产权的评估,这样评估价会比市值少25%左右。若自己不找评估部门进行评估,接下来的公证部门自己会按照市场价进行评估,反而不划算。
2、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
房屋评估后,带着评估报告去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同时继承人需要随身携带上以下资料: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被继承人的遗嘱原件、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
3、进行房屋测绘
通常被继承的房屋的原房产证有房屋测绘平面图,就不需要重新请测绘公司测绘了。
如果房产证为老旧的房产证,上面的测绘图为钢笔印记,房管局无法提取图片,就需要重新测量。另外,如果房屋面积存在争议,也需要重新测绘,以便进行房屋登记。
4、到房管局办理继承登记手续
携带继承证明文书、房产证、房屋测绘图等资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向工作人员领取一份《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将资料提交。随后办理人员进行受理,核对并发送回执。等所有材料都审核完成之后,就会向继承者发放,已经更改过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成都房产继承费用包含:
1、印花税:包括合同印花税和权证印花税。合同印花税:根据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2、契税:根据相关规定,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交纳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过户房产,需要缴纳契税,税率1.5%。
3、继承人的不管是第几位都是不用向税务部门缴纳任何税费的,也可以说是一个更名手续,只有工本费。如果进行买卖,缴纳的税费要高出一半左右,因为只是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有房屋总价的20%之多。
4、房产证已过2年,可免征。房产证未过2年,估价×5.6%,总结起来的话,继承的话,需要办理继承协议公证,需要交纳公证费,过户时缴纳房产评估费,契税和印花税以及工本手续费等费用。
房产继承最新政策是:
第一:继承范围扩大,增加“代位继承”一项
过去在《继承法》里面只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和第二顺位继承人,其中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却没有给出在第一顺位继承人和第二顺位继承人都不在的时候,房产应该由谁来继承,所以就造成很多老人去世后房产无人继承或者都来争抢的情况出现。而增加“代位继承”就防止了这种情况的发生。
第二:公证遗嘱不再优先,以最后遗嘱为准
过去我们在影视剧中经常看到这样的桥段,一个富翁去世后,子女在争夺遗产时会出现多个遗嘱的情况发生,当然不是说有些遗嘱是假的,而是可能这些遗嘱是被继承人在不同的时间立的不同的遗嘱。原来法院在判决遗产的继承时往往以在公证处公证过的遗嘱为准。
但这种方法很多时候往往有失公允,例如老张在年龄不是特别大的时候,生活还能自理,所以他决定把自己的大部分房产都留给了儿子,并且去公证处进行了公证。但后来生病卧床后由于儿子不孝顺,都是女儿照顾自己,这时候老张改变了主意,决定重新立下遗嘱把房产都留给女儿,但由于已经不能下床或者忘了去公证处公正,导致最后把房产判给了儿子,这显然对孝顺的女儿来说是不公平的。
所以最新的《民法典》对这条内容进行了修改,以后遗嘱不再以公证遗嘱优先,而是以最后遗嘱为准,这样更加公平,也有利于督促子女对老人尽赡养义务,因为父母可以随时修改遗嘱,可以把更多的资产留给孝顺的子女。
第三: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同时也要继承被继承人相应的债务
现在大部分人买房都是贷款买房,所以可能存在父母去世的时候贷款没有还完的情况,或者被继承人存在着其他债务情况时,这个时候继承人在继承财产的同时也要继承被继承人的相关债务。
最后《民法典》中还增加了遗嘱信托一项,遗嘱信托是指被继承人可以找专业的机构或者个人暂时帮助管理遗产,这样可以帮助那些暂时还没有能力继承遗产的继承人。例如老张去世时自己的子女还没有成年,无法对遗产进行管理,此时老张就可以找自己的兄弟姐妹暂时对遗产进行管理,等到自己的子女成年后再交付给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