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一方健在房产要办理继承,最重要的是要确定两个问题:
1、确定继承标的,就是父母有一方健在,一方过世的,那么继承就是继承过世的一方的房产,健在的一方的房产不能动;
2、确定继承人,如果有遗嘱就按照遗嘱继承的方式,没有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
父母一方健在,那么过世一方的房产如果没有明确规定的那么就是房产的50%份额;如果有明确规定那就按照房产上的规定(一般房产证上有标明);
办理法定继承过户的继承顺序是: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顺序继承人健在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继承人继承;
确定了继承标的和继承者身份,那么就按照继承过户的手续办理流程就是了。
南京房产继承公证收费标准是:
1、不满1万元的,按1%收费,但较低收费10元;
2、1万元以上的,按2%收费。
包括(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2、填写对应的表格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核对信息
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4、签名
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在了解继承房产之前,我先了解一下什么是继承?
继承是指将死者生前所有的于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制度。其中,遗产是一种财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关于继承中涉及的人员定义如下:
被继承人: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其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
继承人:依法或依遗嘱而继承被继承人财产的人。继承人依法或依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为继承权。
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简单来说,遗嘱继承就是根据被继承人的遗嘱,继承房屋等遗产。遗嘱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遗嘱继承体现了被继承人处分自己财产的意思。
法定继承
(1)法定继承的概念 法定继承是指依据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的顺序、继承遗产的份额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简单来说,法定继承就是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继承人和继承顺序,继承房屋等遗产。
(2)法定继承的情形
法定继承适用以下情形:
1、 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2、 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3、 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4、 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
5、 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房屋继承是什么意思?什么情形下可以继承房屋?
法定继承的顺序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其中,涉及人员的定义如下:
1、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2、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3、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4、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法定继承中遗产的分配
《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