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贷的房子也是可以抵押贷款的具体流程如下:
1、需要向贷款银行提交二次抵押贷款申请,银行同意后才能办理二次抵押手续,申请通过后,你需要提交贷款所需的资料给银行,银行会对你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过后会将结果告诉你。
2、审核通过后,你需要与银行签订二次抵押贷款的合同,并且办理贷款合同公证的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银行就会在指定日期将贷款发放给你。
3、银行同意后,贷款机构会对你的个人信息进行了解,看看你是否符合二次抵押贷款的条件,并了解房屋的基本信息。
4、贷款机构会对房屋进行实地考察,查看房屋的位置、配套、环境和面积等因素,看看房屋是否具有二次抵押的价值。考察完毕,贷款机构会和你商议房产的二次抵押方案,具体确定房产二次抵押的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服务费等。
理论上是有房贷的房子无法申请抵押贷款的,而且就目前各银行的规定来看很多都不会接受个人办理房屋二次抵押业务,只有在贷款全部还清之后借款人才有申请房屋抵押贷款的可能,所以按这种常规流程是无法实现贷款的。但有房贷的房子也有一些可以抵押贷款的办法。不过要满足银行条件,比如说,申请贷款买房要在一年之内是不能进行再次贷款的,在首次贷款还款期间不能出现逾期情况,而且像类似的贷款往往贷款金额也不会很多。目前,有房贷的房子办理抵押贷款有两种常见的处理方式,一种是二次抵押贷款,另一种是担保垫资业务。
1、找到新银行,寻找一家可以为房贷给出更大利率优惠的接收银行。
2、带齐申请材料,包括原来的借款合同、购房合同、房产证复印件(无复印件也可)、身份证原件、收入证明、还款记录(一般是供银行扣月供的存折复印件),到接收银行网点填写“转按揭”申请表。
3、信用查询,申请后,欲“转按揭”者须授权接收银行进行“个人信用档案”查询。
4、记录要良好,若申请者个人信用记录中没有恶意拖欠贷款的记录,接收银行一般会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转按揭”的决定,同时会电话通知申请人;若个人信用记录中有拖欠贷款或刷爆信用卡的记录,接收银行可能会拒绝接收“转按揭”。
5、提前还完款,获得接收银行认可后,向原来的贷款发放银行申请提前全额还贷。由于许多银行要求“提前全额还贷”须提前一个星期申请,所以此过程大约需要半个月。
6、签订新合同,向原贷款发放银行提前全额还贷并拿回抵押的房产证后,到接收银行网点签订新的个人房屋抵押贷款合同。
7、重新办抵押,拿着房产证、全额还款证明(由原贷款银行出具)、与接收银行签订的个人房屋抵押贷款合同,到各房屋所在地房屋抵押登记部门(一般在房交所),先办理解押手续,后办理新的抵押手续。
8、手续交银行,将房产证、解押手续、抵押手续交给接收银行。
所谓法拍房是指法院拍卖的房产。一般是因为业主无力偿还债务,而被债权人经由各种司法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拍卖的房屋。法拍房包括了业主因无法按时还银行房贷而被强行拍卖的房子,包括了因涉及刑事案件而被司法机关没收的房子。另外,还包括了因民间借贷,把房产作为抵押,到期不能还款而被借款人要求法院按程序拍卖的房子。
法拍房有哪些风险需要注意什么
1、原房主的身份风险
法拍房基本是由于债务人无法偿债而被拍卖房产,如果原房主人品可靠,只是暂时资金周转不灵,那还比较省心。但是,我国目前民间贷款无法通过国家机构查询,如果原房主因债务问题跑路,那么你拍下他的房屋,入住后可能遭到其他债权人的追讨,碰到不讲理的人很麻烦。
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很明确告诉你原房主的身份背景及房屋被强制拍卖的具体原因,所以这个风险不容忽视。
2、不能落户的风险
法拍房上面通常是有原户主落户的。法院通过拍卖确认书、执行裁定书等法律程序,将房屋合法地过户给了买房人,买房人就拿到了房屋的产权。但是,如果原房主不愿迁出户口,法院没有强制其迁出的权利。那么如果你购买法拍房,户口就存在没法落户的可能,而户口不能落户意味着子女就学等问题没法解决。
3、无法马上入住的风险
如果购买的法拍房存在租赁在前、抵押在后的情况,拍卖成交后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实践中就有原房主故意把租赁合同签的很长,甚至10年、20年,如果买了这种附带租赁合同的法拍房,买下了之后由于承租人的存在,自己是无法搬进去住的。
还有一些开始说没有租赁的法拍房,等拍卖后,突然又冒出来租赁合同或者有人在里面居住不肯腾房。一般情况下,执行法院不会强制腾空,购房者还需要另立民事案件进行处理,那就很麻烦了。
4、补缴费用的风险
另外,法拍房也是需要交纳税费的,一般法院会出具相关文件材料,可以办理免交增值税。如果法院无法出具材料,购房者可能需要承担较高的税费,导致最后成交价高于市场价。
购买法拍房需要注意的问题有:
一,关于契税等税收问题。
许多法院在拍卖时都会声明购买人需要承担所有按照法律法规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收。我们一般考虑的是因拍卖行为这一次交易产生的税费。但到去办手续是有时会发现被执行人存在未依法缴纳税费的问题。法院会让我们承担这些税费。所以我们有可能需要承担两次或多次交易的税费。而这些信息在你拍得房产之前是没有办法获得的。
另外我们在交易考虑满二满五的时候可能只考虑该处房产交房时间。但税务部门却是以被执行人缴纳契税时间来确定满二满五的。也就是说即使是已经居住十来年的老房子也可能不满二。
所以,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不建议购买。因为不仅仅是办证问题,你永远不知道你需要承担多少税费。
二,信息的不透明。被执行人拖欠的物业费水电费气费房屋维修基金等费用许多法院会让购买者承担。法院不会提供相关信息而是让购买者自己去了解。而购房者去有关部门了解时大多会被保密为由被拒绝。不要以为这些是小钱,积少成多集腋成裘。有时看不到的你永远不知道有多少。
三,注意是否搬空。被执行人没有搬离的将来可能会产生许多问题。许多被执行人可能会以种种理由拒绝搬离。许多房产证拿到手多时都无法入住。另外,被执行人搬离之后你看到的房屋现状和你以前看的可能会不一样。所以对于被执行人未搬离的要慎重考虑。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
四,可能会有债主或其他民事纠纷当事人上门。被执行人可能欠了多家债务或有其他民事纠纷。所以可能会有一些债主或民事纠纷相对人经常上门讨债给你的生活造成不便。当然这点问题倒不是太大。过段时间就好了。但承受能力太差的要慎重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