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继承过户所需资料:
1、房屋相关权利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①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
②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③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④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理遗嘱继承公证; 到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公证。
遗嘱继承公证办理所需材料:
1、遗嘱受益人的身份证件、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经过公证的遗嘱原件,或者经法院认定有效的遗嘱原件;
4、遗嘱受益人与被继承人系直系亲属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派出所的户籍注销证明或有关单位复印的人事档案材料);
5、被继承人遗留的个人财产所有权证明及其他权利凭证;
6、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三、过户登记; 到房管局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继承人作为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书、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契税完税凭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