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证费: 40元/平米*产权证面积;
2、继承公证费: 80元/单 放弃继承公证80元/人;
注:继承的房产再次转让出售时个人所得税按照所得征收20%,不过只要是符合家庭唯一住房和购买超过5年的话就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而且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政策同样适用。
继承房产过户费用明细:
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用一般是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进行收取的,一般来说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评估费用根据相关的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的方式来进行计算,房地产价值在100万以下的(含100)收取 5%;房地产价值在101以上至1000部分收取2.5%;房地产价值在1001以上至2000部分收取 1.5%;房地产价值在2001以上至5000部分收取0.8%;房地产价值在5001以上至8000部分收取 0.4%;房产价值在8001以上至10000部分收取 0.2%;房产价值在10000以上的部分则需要收取0.1%;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比较复杂,一般是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征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福州继承房产再次出售需要交的税费有:
1、契税
首套税率:90平米(含)以下1%;90平米以上1.5%;二套税率:3%;
2、增值税
房产证下发满2年,免征;不满两年,税率为5.6%;
3、个税
满五年且唯一,免征;其他情况,税率为差额的20%;
(差额,是指房屋实际成交价减去房屋原始价即继承人支付的相关合理税费后的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