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房产税费最新政策有:
1、增值税
公司名下的资产无偿给股东使用,属于无偿提供的不动产租赁服务,按照财税〔2016〕36号公告的规定,存在增值税视同销售的税务风险。
参考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增值税不得抵扣
老板用公司名义来买住房自己家人居住,即便是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属于用于个人消费,按照财税〔2016〕36号公告的规定,存在增值税不允许抵扣的税务风险。
参考政策:
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3、个人所得税被纳税调整
公司名下的资产无偿给股东使用,由于公司跟股东之间属于关联关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因此存在分红个人所得税的税务风险。
参考政策:
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于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4、企业所得税不得税前扣除
老板用公司名义来买住房自己家人居住,即便是入账到了公司的固定资产,由于属于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相关折旧费存在企业所得税不得税前扣除的风险。
参考政策: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二)企业所得税税款;(三)税收滞纳金;(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六)赞助支出;(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3、《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及适用指南》“与取得收入有关”本身是一个弹性相对比较大的不确定概念,若将任何与企业所取得的收入有些联系的支出,都界定为“与取得收入有关”的支出,那么势必无限制地扩大了企业可以税前扣除的支出范围,架空了支出扣除中的相关性原则,因为企业任何形式的支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都可以与企业的收入扯上关系。为了维护国家税收利益,进一步落实税前扣除中的相关性原则,本条进一步将其界定为“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这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的立法本意和税收制度的基本要求。
5、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老板用公司名义来买住房自己家人居住,由于是入账到了公司的固定资产,存在需要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风险。
参考政策: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3号公布)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公司房产过户给股东就相当于是公司产权房过户给个人,需要缴纳的税费有:
一、卖方税
1、增值税及附加 (约5.6%)
2016年4月30日之前购买房屋再交易:(售价-买价/1.05)*5.6%
2016年4月30日之后购买房屋再交易:(售价*9%-买价*5%)*1.12
其中,个人交易房产不动产证未满2年的增值税及其附加税税率为全额的5.6%(增值税税率为5%),不动产证满2年的免征增值税。
增值额的30%、40%、50%、60%,累进阶梯征收:
增值50%以内的部分,按30%收取
50%-100%的部分,按40%收取
100%-200%的部分,按50%收取
超出200%的部分,按60%收取
增值额=售价-买价-增值扣除(票价*持有年数*5%)-附加税-契税-印花税
土地增值税=(售价-买价-增值扣除-附加税-契税-印花税 )*30%
3、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售价-房屋净值-税费)*25%,
其中,房屋净值=房屋原值-每年折旧5%×持有年数
二、买方税
1、契税
公司购买:4%。
个人购买:家庭首套:≤90㎡按1%的税率;>90㎡按1.5%的税率。
家庭二套:≤90㎡按1%的税率;>90㎡按2%的税率。
2、产权登记费80元
3、工本费10元
三、双方同时缴纳的税
1、印花税,税率0.05%,需要买卖双方分别缴纳。
公司产权房产过户给个人税费:
一、公司作为出售方需要缴纳的税费有:
1、增值税:按(卖出价-买入价)÷1.05*5%;
2、增值税及附加:按(卖出价-买入价)÷1.05*0.6%;
3、土地增值税:按增值税*税率-扣除合计*速算扣除系数;
4、企业所得税:按差额*25%。
如果房子升值,土地增值税会高达30%-60%,也就是说,公司在买房时,省下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都要补回来。
二、个人作为买方需要缴纳的税费有:
契税:评估价*3%。
其他:登记费、房产证工本费、印花税等。
广州企业名下的房产交易税费:
一、增值税
税率(或征收率)5%,征税基础是购买价与出售价的差额(差额征收方式)。非住宅类没有城市之分(如果是住宅,则分为北上深广与其他城市),也没有年限之分(如果是住宅类,个人满二年免征)。但是就企业而言,可分为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他们的税率是一样的,这是因为一般纳税人在交易房产时可以选择简易征税,而简易征税的征收率为5%的差额征收。当然如果是小规模纳税,在月销售额15万以下,可以享受免征的优惠政策(但是比率比较小,这是因为房产交易额一般较大,15万以下的房产相对较少)。
二、增值税附加
税率5%(教育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征税基础为增值税税额。附加可分为多种,一般常见的附加税有教育附加与城市建设。教育附加又可分为教育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其中教育附加税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为2%,合计5%。城市建设则分为三档,分别是:市区7%、县城与城镇3%、农村1%,多数交易的不动产都在市区,所以一般情况下都是7%。附加税率加起来一共就是12%(7%+5%),即增值税的12%,相当于把增值税提升了0.6个点(但小规模纳税享受减半征收,相当于只提升了0.3个点)。一般情况下,附加税的优惠政策随增值税政策(增值税免征的情况下,附加也是免征的)。
三、契税
税率4%,征税基础为出售价。该税目有较大的地方特色,所以其税率每个地方都不一样,由省人大常委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需要说明的是,契税是向购买方征收,与出售方没有关系。
四、土地增值税。税率30%-60%,以加计扣除后余额为征税基础。土地增值税按多级超率累进税率(类似个所得税税率),超过一定比例按相应的税率征收。土地增值税是房地产专属税目,核算极其复杂、周期长,一般地产开发商都采用预征,等项目完成后再完成结算,所以一般地产开发商的土地增值税核算金额需要经当地税务机关认可的税务师事务所的注册税务师核算后才能被税务机关采纳。因为部分房产交易的企业不具备土地增值税核算的专业水平,所以在不能提供发票或是缺乏核算水平的情况下,税务机关一般采用6%的征收率以出售价为计税基础进行核定征收(征收率每个地区不一样),税率核定的同时,还要校对销售价,如果销售价过低税务机关也是要核定销售价格的。
五、印花税
税率0.05%,以出售价为征税基础。该税种交易双方均需征收。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印花税可享受减半征收的优惠,即0.025%的税率。
公司名下房产出售时需要交的税费有:
1、印花税:万分之五 (买卖双方均为公司的情况,印花税为买卖双方各万分之五);
2、差额增值税:(网签价或指导价-房屋原值)/1.05×5.6%;
3、差额土地增值税:(网签价或指导价/1.05-房屋原值-本次增值税-原契税-5%*年限*原值)×30%-60%;
4、房产税:原值*70%*1.2%;
注意: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及附加为5.3%,印花税、房产税减半征收。
武汉公司房产过户需要的资料有:
1、公司营业执照;
2、公司章程;
3、董事会或股东决议;
4、企业基本情况;
5、授权委托书;
6、股权结构;
7、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