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承权公证费用;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4、契税(免征)。
1、公证费
杭州市继承权公证费用:
公证处办理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收费标准:
①受益额20万元(含)以下的部分,0.9%;
②20万元-50万元(含)的部分,0.7%;
③50万元-500万元(含)的部分,0.5%;
④500万元-1000万元(含)的部分,0.3%;
⑤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0.1%。
2、房管局办理过户收费
登记费:住宅 80元/套。
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
印花税:5元/本。
广州房产继承公证需要的资料有:
一、被继承人(死者)医学死亡证明复印件和户籍注销证明或者敲死亡图章的户口簿;
二、被继承人的婚姻材料: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
三、被继承人未婚无子女的,由计生部门开具未婚无子女证明;
四、被继承人人事档案保管部门的根据人事档案出具亲属关系证明,证明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空白证明格式到公证处领取);
五、 被继承人与其父母、配偶、全体子女在一起的户籍证明,由派出所根据老户籍档案(即以上人员在一起时候的户口档案底册)开具;
被继承人是农民,另由村委会开具证明,内容是证明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的情况;
六、被继承人父母先于其死亡,开具其父母死亡的户籍注销证明;
七、被继承人的父母,子女,配偶个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八、 被继承人子女的独生子女证(非独生除外);
九、遗产凭证,房产证,购房合同等;
十、如被继承人的父母先于其死亡,死者单身,且没有子女,则由第二顺序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证明第二顺序继承人的方法同前;
十一、如有遗嘱,提供遗嘱原件;
十二、其他材料;
十三、全体继承人即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到场。第二顺序继承,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到场;
十四,如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有后于其死亡的情况,处理方法见特殊情况;被继承人的子女有先于其死亡的,处理方法见特殊情况。
武汉继承父母房产需要交的税费有:
1、房产评估费:
房产评估费采用超额累进递减的方式计算,各地的收费不尽相同,但一般不会超过房产价值的1%。并且,相关法定继承人协商一致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话,一般也不需要进行房产评估,也就不产生评估费。
2、继承公证费:
继承公证费一般按照房产价值的1%左右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各个城市的收费标准也不尽相同,目前郑州的政策继承公证费是房屋价值的0.8%-1.2%,是分阶段收取的,房屋的价值20万以下的部分按1.2%收取,20万到50万的部分按1.2%收取,大于50万的部分按0.8%收取
3、契税:
对于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房产,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受赠死者生前的房产,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目前郑州受遗赠契税的收费标准是房屋价值的3%
4、房产登记费用:
取得继承公证之后,就可以拿着相关证明材料去当地的房产登记管理部门进行所有权人的变更了。这时会按房产面积收取手续费、按套计算住宅的登记费、按房产所有权人数收取不动产权证工本费以及相关的印花税。一般也就是工本费80元,印花税房产价值的万分之五,这些费用最多几百块钱就可以搞定。
房屋过户方式有:
1、买卖过户
买卖过户就是通过房产交易的方式进行过户,其过户费用就按照买卖过户的标准进行收取。
2、亲属过户
亲属过户是买卖过户的一种特殊情况,房屋价值可以自己来定,税务局不再核定房屋价值,其过户税费是按照买卖过户的标准税点进行收取。这种适合有购房资格,且是直系亲属间的过户。
3、赠与过户
赠与过户是指将房产无偿赠与给受赠人。赠与过户必须是直系亲属之间办理,税务局需要核定房屋的价值,受赠人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仅需要缴纳3%的契税和0.1%的印花税。赠与可以选择公证赠与和无公证赠与两种方式,其中公证赠与需要单独缴纳公证费。这种方式适合受赠人没有购房资格,或者房屋税费比较多。弊端是赠与人家庭为单位3年内郑州不能新购住房。
4、继承过户
继承过户是指产权人或者产权共有人去世,名下房产由有继承人继承,并办理产权过户。继承人包含父母、子女、配偶等。继承过户需要缴纳公证费,印花税等。继承得来的房产,再出售时,如果不是产权人家庭唯一住房且满五年,需要缴纳差额20%的个人所得税(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遗产税)。
5、夫妻间过户
夫妻间过户顾名思义就是夫妻间的房产过户。通常包含婚内赠与和离婚析产两种,婚内更名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产权转移、加名、减名。离婚析产是指夫妻双方根据离婚协议分割房产产权。如果房产办理了婚内更名,按郑州市现行政策,夫妻三年内郑州不能购房。如果办理了离婚析产,再出售此房产时,市内老五区不受影响,郑东新区和经开区需要满足满五唯一,否则需要征收差额20%的个人所得税。
昆明继承房产过户流程是:
步骤一:确定继承人和继承份额
1.确定继承人。
确定继承人,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遗嘱指定,一种是按照法定顺序。
如果父母生前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按照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确定。
如果没有留有合法有效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
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了去世人的配偶、子女、父母。
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的情况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去世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确定继承份额。
这里细分为两个步骤:
(1)遗产份额的总额。
这是指对于去世人生前个人合法财产的界定问题。
多数家庭普遍会面临的情况是:父母的房产,大概率属于父母共同财产。因此,去世人一般在房产中占有的份额是整个房产的一半儿,跟登记的产权人姓名关系不大。除非:
房产完全是个人财产购买、且登记为个人姓名。
房产是个人接受赠与或者继承所得。
父母有财产分割协议、明确房产仅为一方个人的。
(2)继承人的继承份额。
继承人继承份额的基本原则是:
合法、有效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可以继承订立人全部遗产份额,无论其他继承人是否有争议。
法定继承情况下,原则上,所有继承人平分去世人的遗产份额。当然,可以主动、自愿选择放弃,但是不能转让继承权。
确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如果涉及到多位继承人的情况下,关键是要靠相互之间的沟通——即便父母生前留有遗嘱,也要知晓其他继承人。
特别提示一下:遗嘱继承的争议,多数集中在质疑遗嘱有效性上。所以,确保遗嘱的有效性,非常重要。
协商无非是两个结果:一个是所有继承人都同意,没有争议;一个是有部分继承人不同意、产生争议。
这两种情况,会涉及到不同的继承办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