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二手房过户税费:
一、深圳二手房过户普通住宅税费:
1、增值税:满五年免征;
不满五年:过户价÷1.05×5%;
2、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满五年免征;
不满五年:增值税×6%;
3、个人所得税(分核定和核实两种方式征收):满五年家庭唯一可免征;
核定征收:(过户价-增值税)×1%;
核实征收:(过户价-原价-上一手契税-供楼利息)×20%;
4、契税:90平米以下(家庭首套):(过户价-增值税)×1%;
90平以上(家庭首套):(过户价-增值税)×1.5%
家庭二套:(过户价-增值税)3%;
二、深圳二手房过户非普通住宅的税费:
1、增值税;满五年:(过户价-原价)÷1.05×5%;
不满五年:过户价÷1.05×5%;
2、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增值税×6%;
3、个人所得税(分核定和核实两种方式征收):满五年家庭唯一可免征;
核定征收:(过户价-增值税)×1.5%;
核实征收:(过户价-原价-上一手契税-供楼利息)×20%;
4、契税:90平米以下(家庭首套):(过户价-增值税)×1%;
90平以上(家庭首套):(过户价-增值税)×1.5%;
家庭二套:(过户价-增值税)×3%;
另有:登记费80元,贴花:2.5元。
房产过户需要的证件有:
(一)售房一方:
1、男、女方(职工、家属)近期身份证明。
2、男、女方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
3、结婚证及复印件。
4、内部购房发票或二手房购房相关税费票据。
5、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房屋使用状况证明。
6、同户籍居住成年人同意上市出售的书面意见。
7、水电费结清证明或结清单。
8、采暖费等物业费结清证明或结清单。
9、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及复印件。
10、赠与合同公证书及复印件。
11、油田内有无其他住房证明。
12、房屋买卖协议(合同)书。
13、代理公证书、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14、其他签名盖章的材料、证件。
(二)购房一方:
1、男、女方(职工、家属)近期身份证明。
2、男、女方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
3、结婚证及复印件。
4、已购住房情况证明。
5、油田内有无其他住房证明。
6、代理公证书、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7、其他签名盖章的材料、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