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过户方式有:
1、买卖过户
买卖过户就是通过房产交易的方式进行过户,其过户费用就按照买卖过户的标准进行收取。
2、亲属过户
亲属过户是买卖过户的一种特殊情况,房屋价值可以自己来定,税务局不再核定房屋价值,其过户税费是按照买卖过户的标准税点进行收取。这种适合有购房资格,且是直系亲属间的过户。
3、赠与过户
赠与过户是指将房产无偿赠与给受赠人。赠与过户必须是直系亲属之间办理,税务局需要核定房屋的价值,受赠人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仅需要缴纳3%的契税和0.1%的印花税。赠与可以选择公证赠与和无公证赠与两种方式,其中公证赠与需要单独缴纳公证费。这种方式适合受赠人没有购房资格,或者房屋税费比较多。弊端是赠与人家庭为单位3年内郑州不能新购住房。
4、继承过户
继承过户是指产权人或者产权共有人去世,名下房产由有继承人继承,并办理产权过户。继承人包含父母、子女、配偶等。继承过户需要缴纳公证费,印花税等。继承得来的房产,再出售时,如果不是产权人家庭唯一住房且满五年,需要缴纳差额20%的个人所得税(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遗产税)。
5、夫妻间过户
夫妻间过户顾名思义就是夫妻间的房产过户。通常包含婚内赠与和离婚析产两种,婚内更名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产权转移、加名、减名。离婚析产是指夫妻双方根据离婚协议分割房产产权。如果房产办理了婚内更名,按郑州市现行政策,夫妻三年内郑州不能购房。如果办理了离婚析产,再出售此房产时,市内老五区不受影响,郑东新区和经开区需要满足满五唯一,否则需要征收差额20%的个人所得税。
1、死者的医学死亡证明,并且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户口注销证明(户口注销证明上面要注明死者的死亡时间)
2、到死者生前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其中能呈现死者配偶,父母,孩子等亲属关系的相关页面复印并盖章;
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亲属关系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身份证号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如果被继承人的父母已经去世,需要提供被继承人的医学死亡证明或者是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
法定继承人也需要调取人事档案;或者由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亲属关系证明,内容主要包含与被继承人的关系。
3、拿着房产证,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以及本人的身份证到房管局调取房产档案材料
具备以上证明后,所有法定继承人再带着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房产证房产调档材料到公证处进行继承权公证的办理申请即可。
3、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并在公证处签署放弃继承权公证书。
成都房产继承过户手续,正常的话有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无争议,全体继承人对继承份额都没有争议的,做继承公证,直接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即可。如果确定房产给某一个人,就登记到某一个人的名下,如果共有,就登记到全体继承人名下,如果出售就到房屋中介找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