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买法拍房的条件首先要满足上海限购政策,上海限购政策是:
一、外地户籍上海买房限购政策
外地户籍:除上海临港自贸区以外,外地户籍想要在上海买房必须的一个条件就是已婚。已婚是指以家庭为购房单位,需要以结婚为基础的购房条件。
满足已婚条件以后在需要的就是夫妻双方其中一方需要满足社保或者个税,63个月满60个月,且需要连续缴纳中间间断不超过三个月。
二、上海户籍上海买房限购政策
上海户籍:上海户籍买房需要分为单身,已婚,离异三个群体。
1、沪籍单身
a、单独名下有房,限购。
b、单独名下无房,本人和父母在2011.1.30之前共有不超过2套(含2套),可新购一套住房。
c、单独名下无房,本人和父母在2011.1.30之前共有超过3套(含3套),限购。
2、夫妻双方都是上海户籍
a、夫妻双方在2011.1.30之前各自和父母共有不超过2套(含2套)可新购二套住房。
b、夫妻一方在2011.1.30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无房,可新购一套住房。
c、夫妻一方在2011.1.30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与父母共有1套,可新购一套住房。
d、夫妻一方在2011.1.30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与父母共有2套,可新购一套住房。
e、夫妻一方在2011.1.30之前和父母共有超过4套(含4套),限购。
3、夫妻双方有一方是上海户籍,另一方是非上海户籍
a、购买首套房产证可单独上非上海户籍一人,但需提供满5年社保或满5年个税证明
b、购二套房产证必须上海户籍的人上产证,否则限购。
4、上海离异购房资格
a、夫妻离异时,其中一方分得二套房屋,现离婚证日期距今不满三年,另一方在婚后,现家庭名下无房(再婚配偶在结婚前的单身状态下有购房资格),那么,再婚家庭可以购买一套住房。
b、上海户籍家庭,夫妻双方均为再婚,且双方原家庭均只有1套住房、离婚时又将原家庭住房分给了前配偶,那么,现家庭在没有住房的前提下可以购买1套。
c、夫妻离异不满三年的,离异前家庭只有一套房产的,净身出户的一方可以购买一套房产。
上海买法拍房的条件是要满足上海限购政策,上海限购政策是:
1、满5年社保或满5年个税是指签合同当月不算,往前推算63个月中社保或个税正常缴纳满60个月;
2、夫妻双方有一方是上海户籍,另一方是非上海户籍
a、购买首套房产证可单独上非上海户籍一人,但需提供满5年社保或满5年个税证明;
b、购二套房产证必须上海户籍的人上产证,否则限购;
另外针对【特殊购房人群】政策如下:
1、离异人士:离异之日起3年内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2、房屋赠与:受赠人须拥有购房资格;赠与住房后的5年内,该套住房仍计入赠与人名下;
3、本市集体户口按上海户籍政策执行,但需要注意户籍证明号:如90、98、97为上海户籍。户籍证明号: 99是挂靠上海地区户口,并非上海户籍,按外地户籍政策执行;
4、外国籍或港澳台同胞提供满一年的上海劳务合同和满一年的税单可购买一套住房。(要求劳务合同和税单公司必须一致);
5、在读博土、博士后要求已婚并提供学校证明(学历证明),无需提供满五年社保或满五年个税,可购买一套住房;
6、部队人员购买住房
a、原籍是上海户籍,按上海户籍政策执行,单身可购买一套、 结婚可购买2套;
b、原籍非上海户籍,按外地户籍政策执行,单身不可购买、结婚可购买一套;
买法拍房的风险有:
第一、产权交易
比如有的房子是共有产权,两个人买的房子,只拍卖一个人50%的份额,产权不完整,过不了户。
最近重庆有一套房拍卖0.85%,这房子你怎么产权过户?无法完成交易。
第二、是否有租赁权
这是法拍房最常见的风险。原房主一次性将欠款转化成了20年的租约,这样的房子你买了之后既做不进去,又收不到钱。
在你竞拍的时候,一定要把这个问题搞清楚,否则无法解决这个问题。
另外,即使是有租赁合同,但这个租赁合同不是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那这租赁合同就不能作为租赁的有效法律依据,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租赁合同无效。
第三、腾房的问题
如果拍卖的是清水房,或者无人居住,那就不存在腾房的问题。
在竞拍之前就应该了解案件的缘由,是否有人居住,是谁在居住,有没有老人,有没有小孩,竞拍后是否搬离等问题要搞清楚。
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居住权的问题,竞拍成功后,如果业主以前设立了居住权,你也无法入住。直到居住权结束后才能把房子交给你。
第四、交易税费、物业费和水电气费
房子是不是继承或者赠与来的,即使是赠与或者继承,初步计算税费是多少?如果要缴纳20%的差额个税,那这个税可能就比较多了。
房子的土地性质,比如经济适用房需要交纳10%的土地出让金。
太原法拍房查看房源网站有:
2016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提出将建立全国性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当时共有48个网络平台递交了入围申请材料,经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了淘宝网、京东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拍网及中拍网5家首批入选的网络司法拍卖平台。
2019年6月,最高院又新增两个入围平台,分别是工商银行融e购、北京产权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