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房产继承过户手续是:
1、死者的医学死亡证明,并且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户口注销证明(户口注销证明上面要注明死者的死亡时间)
2、到死者生前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其中能呈现死者配偶,父母,孩子等亲属关系的相关页面复印并盖章;
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亲属关系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身份证号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如果被继承人的父母已经去世,需要提供被继承人的医学死亡证明或者是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
法定继承人也需要调取人事档案;或者由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亲属关系证明,内容主要包含与被继承人的关系。
3、拿着房产证,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以及本人的身份证到房管局调取房产档案材料
具备以上证明后,所有法定继承人再带着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房产证房产调档材料到公证处进行继承权公证的办理申请即可。
3、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并在公证处签署放弃继承权公证书。
郑州房产继承过户需要的材料有:
一、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原外销房需公证);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 采纳);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6、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原外销房需公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外销房需公证);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5、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1、继承过户:房产所有人去世后才能办理继承过户,继承过户不需要缴纳税费,所以如果符合条件,继承过户是最省钱的一种过户方式;
2、赠与过户:如果父母健在的时候,父母的房子持有不满五年的房子可以通过赠与过户的方式,可以省个税和增值税,是直系亲属之间常见的过户方式;
3、买卖过户:如果父母的房子持有超过了五年,可以通过直系亲属买卖过户的方式,父母将房子通过买卖的方式过户给子女,直系亲属买卖过户是直系亲属间常用的过户方式,只需要交契税,还可以按照房产证原房本价格缴纳税费。
房产继承公证后是可以反悔的,《民法典》里面有规定:
1、如果遗产还没有分配,可以到公证处撤销公证;
2、如果遗产已经分配,一般不能再撤销。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的撤回、变更以及遗嘱效力顺位】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一百五十二条【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继承权分配方式:
一,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孩子,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它由一阶继承者继承,而二阶继承者不继承。如果没有一阶继承人,则二阶继承人继承;
二、合法继承遗产的比例:
指的是确定继承份额的基本标准,即在法律继承中应指定同一顺序的合法继承人。 “继承法”第13条明确规定了遗产分配的继承原则。我们应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1、继承人在同一顺序中的份额通常应该相等。这是继承在合法继承中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合法继承人应平等分配继承。法律中的“一般”是指没有特殊法律的情况。
2、在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能不平等。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指:
(1)在分配遗产时,应特别注意生活中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工作能力的继承人。继承人在生活中遇到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时,只能照顾遗产的分配,一旦有了这两个条件,就应该照顾好。
(2)当继承人履行继承权或继承人的继承人被分配继承权时,他们可以分得更多,而不是过分,而不是强制性的。
(3)如果具有支持和支持能力的继承人未履行其义务,继承的分配应分为无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和义务一致性原则的重要体现。
如果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继承权应分割或分割:
1、继承人应具备支持的能力和条件;
2、不负责维护;
3、继承人可能同意不平分。
海口房产继承过户流程是:
1、房屋评估:继承人需要通过评估公司对所继承的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房产评估依据主要是房屋地段、坐向、楼层、楼龄等,评估公司会按照以上评估依据进行专业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继承人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办理继承公证需要继承人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如有遗嘱需要出示并提交被继承人所立遗嘱(原件)。如果有继承人愿意放弃继承权,其他继承人在办理继承公证时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继承人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办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为产权登记做准备)。
4、继承登记:继承人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在房地产交易中心领取并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递交房屋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资料,之后有办理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其他情况:经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房产继承,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