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赠与房产过户费用包含:
首先是公证费,在新政策实施前是按房价的2%收取,如果是直系亲属的,只用收取80元/件;
其次是契税,一般情况都是房价的3%,印花税为0.05%,合计费用为房价的3.05%加上80元。
不动产赠与过户流程是: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签订赠与书;
2、携带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3、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
并提交下列材料:
(1)过户申请书;
(2)身份证件;
(3)房地产权证;
(4)赠与书及公证书;
(5)有关税费的收据。
4、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已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需要准备的资料有:
(1)权利人双方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2)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表;
(3)房屋所有权证;
(4)土地使用权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5)契税票据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6)测绘结果通知书。
上海赠与房产过户流程是: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签订赠与书。
2、携带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3、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1)过户申请书;(2)身份证件;(3)房地产权证;(4)赠与书及公证书;(5)有关税费的收据。
4、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已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