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父母的房产需要交的费用有:
需要缴纳印花税,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因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免征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也不征契税;继承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房屋继承应按产权转移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房产继承过户需要的资料: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户口本、继承人的身份证等,携带以上材料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如果是法定继承可以不公证),办理过户登记并填写产权登记申请书,再提交资料审核,审核通过后领取更改后的房产证。
房产继承过户流程:
1、房屋评估:继承人需要通过评估公司对所继承的房屋进行市值评估。房产评估依据主要是房屋地段、坐向、楼层、楼龄等,评估公司会按照以上评估依据进行专业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继承人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办理继承公证需要继承人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如有遗嘱需要出示并提交被继承人所立遗嘱(原件)。如果有继承人愿意放弃继承权,其他继承人在办理继承公证时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继承人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办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为产权登记做准备)。
4、继承登记:继承人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在房地产交易中心领取并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递交房屋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资料,之后有办理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其他情况:经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房产继承,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
父母一方健在房产要办理继承,最重要的是要确定两个问题:
1、确定继承标的,就是父母有一方健在,一方过世的,那么继承就是继承过世的一方的房产,健在的一方的房产不能动;
2、确定继承人,如果有遗嘱就按照遗嘱继承的方式,没有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
父母一方健在,那么过世一方的房产如果没有明确规定的那么就是房产的50%份额;如果有明确规定那就按照房产上的规定(一般房产证上有标明);
办理法定继承过户的继承顺序是: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顺序继承人健在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继承人继承;
确定了继承标的和继承者身份,那么就按照继承过户的手续办理流程就是了。
青岛房产继承过户流程:
一、确定继承人情况,即法定继承人都是谁。
《民法典》规定,遗产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时在新规中增加了有效继承人的范围:在家庭没有第一第二合法有效继承人的情况下,外甥、外甥女、侄子、侄女都可依法继承房产,所有具备继承权的继承人均可成为继承房屋的产权人。
二、确定继承人享有的继承份额
所有继承人均有权享有被继承人所遗留财产的部分份额,但往往也是在这个环节,很多家庭都出现了纠纷,甚至对峙公堂,亲人反目成仇。
法定继承人划分继承遗产的份额:
(1)同一顺位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即平均分配;
(2)如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承担主要抚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继承人协商同意的可以对某一继承人多分。
三、办理继承过户手续
两个前提条件:1、继承行为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后;2、只有法定的继承人才具有继承权。办理继承过户,免征税费,只需缴纳公证费。
办理流程:1、确定继承人及继承人份额;2、准备相关材料;3、通过公证处或法院办理继承公证手续;4、房屋所在地区房屋管理局办理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