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赠与过户需要收的税费标准是:
契税(3%)、印花税(双方各万分之五)、个人所得税(满五唯一免除,不满五或不唯一的则需要缴纳差额20%的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
房子赠与过户需要的费用有:
1、赠与公证,办理赠与公证费一般都是100元/平方米,每个地方的公证处收费也略有不同;
2、评估费,赠与房产要对房子进行评估,确定房子的价值;评估费一般都是6-10元/平方米,一般都是几百元钱;
3、契税,契税是受赠方要缴纳的税费,按照房子评估费用的3%缴纳;
4、印花税,房子评估费用的0.05%;
5、过户服务费和产权登记费用一起几百块钱;赠与房子过户是四种房产过户中使用最好的一种,因为赠与房产过户相对费用是比较高的,并且还会影响房子的二次销售。
石家庄父母把房子过户给子女是需要缴纳税费的,只是根据过户方式不同费用也有所不同而已,具体费用包含:
1、以出让的方式办理过户,也就是以买卖的方式按照交易的程序去办理过户。房屋买卖办理过户的主要费用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三种。其中房产满5年,营业税是免征的,同时个税也免征,只需要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如果房产未满5年,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个税,同时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
2、以赠与的方式办理过户,先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办理房屋评估作价和房屋鉴定,最后办理过户。办理赠与过户,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公证费。赠与过户是没有营业税的,因为赠与被认为是无偿受赠的行为,所以需要受赠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赠与过户也需要缴纳公证费;
3、以继承的方式办理过户,但这种情况需要发生在父母一方死亡的情况下,不是很常用。继承过户与买卖和赠与相比,税费支出是较低的,因为继承的房产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只需要缴纳公证费。
长春父母房子过户给子女流程:
1、以出让的方式办理过户,也就是以买卖的方式按照交易的程序去办理过户。房屋买卖办理过户的主要费用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三种。
其中房产满5年,营业税是免征的,同时个税也免征,只需要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
如果房产未满5年,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个税,同时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
2、以赠与的方式办理过户,先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办理房屋评估作价和房屋鉴定,较后办理过户。
3、以继承的方式办理过户,不过这种情况需要发生在父母一方死亡的情况下,不是很常用。
一、赠与; 父母的房产赠与给子女只需要交印花税和契税,印花税可以忽略不计,最主要的就是契税,赠与的契税为3%,注意的是很多地方是需要做公证的,公证费用也不是一个小数目,并且通过赠与过户的,房子再次出售必须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
二、买卖; 如果是买卖过户,需要交契税、个税和增值税; 契税:家庭首套房90平以下1%,90平以上1.5%;家庭二套房90平以下1%,90平以上2%,三套房及以上不看面积都是3%; 个税:个人所得税一般按照1%计算,房屋满五年且是房东家庭的唯一住房免交个税; 增值税:增值税为5%,附加税为0.5%,总共为5.5%,房屋满两年是免交增值税的; 买卖过户如果是直系亲属之间的关系还可以享受税费减免,按照原房本上的价格缴纳税费。 总体来看,一般都会选择买卖的方式,但是房子买了没有满五年的,可以考虑赠与的方式,可能会更省钱。
成都父母房产给子女有三种过户方式,分别需要的手续是:
一、继承过户
1、办理证明:办理继承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办理公证:继承人需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但房产继承分两种情况,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情况不同需要的资料不同。法定继承需要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等。如果是遗嘱继承,则需另外提交被继承人所立遗嘱,且已经过公证。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等。
注: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二、赠与过户
1、签订赠与合同:赠与人需要与受赠人签订赠与合同,赠与合同的主要内容为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赠与的理由;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赠与人的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2、办理公证:房屋赠与需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申请人应提交赠与人的身份证件;赠与书;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等资料。
3、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房屋赠与申请表;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户型平面图;房屋赠与公证书;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契税收据等资料。
三、买卖过户
1、签订合同:房地产买卖、交换或抵债的,转让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
2、过户申请: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应当在签订转让合同等法律文件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
3、价格申报:双方在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如实申报转让房产的成交价格。
4、过户申核: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自受理转让当事人过户申请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人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对不符合规定条件或手续的,作出不予过户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转让当事人。
5、缴纳税费: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6、变更登记:凡符合转让条件的,由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将申请过户的文件移交房地产管理机构,由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7、领取权证:办理上述手续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双方当事人凭过户单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房地产登记机构在15日完成房地产权利变更登记,制作房地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