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房产过户需要的资料有:
1、公司营业执照;
2、公司章程;
3、董事会或股东决议;
4、企业基本情况;
5、授权委托书;
6、股权结构;
7、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过户流程是:
1、公司营业执照,带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按照要求已经换证的,证件上号码应该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若最早房管局留底证件号码(如组织机构代码或营业执照号)与现号码不一致需要在网签之前先变更信息再网签或者提供工商查询档案证明原证件号码与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同一公司,或者直接变更新证后交易;
2、公司章程,在工商局调档查询,要提供查询的原件;
3、董事会或股东决议,主要由公司章程决定处置权是董事会还是股东会决定;
4、企业基本情况,在工商局查询,要提供查询原件;
5、授权委托书,房管局指定的模板,需要公司法人授权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6、股权结构,提供公司的重要股东信息;
7、交易房屋的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公司房产过户流程和个人房产过户的流程是一样的:
签订合同、提交资料、缴纳税费、办理过户、领取新证;
公司房产需要准备的资料不同,公司房产过户需要准备的资料有:公司章程、董事会或者股东决议书、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资料,税费证明,如果有代理人的要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委托证明等资料;共房产还有税费也是不一样的,公司房产过户需要比普通房产过户多一个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房产利润的30-60%,具体比例要看房产利润的多少。
房子在公司名下要过户给个人,属于公司房产过户,需要的流程手续有:
一、公司提供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
2、公司章程;
3、董事会或股东决议;
4、企业基本情况;
5、授权委托书;
6、股权结构;
7、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二、办理细节:
1、公司营业执照,带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按照要求已经换证的,证件上号码应该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若最早房管局留底证件号码(如组织机构代码或营业执照号)与现号码不一致需要在网签之前先变更信息再网签或者提供工商查询档案证明原证件号码与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同一公司,或者直接变更新证后交易;
2、公司章程,在工商局调档查询,要提供查询的原件;
3、董事会或股东决议,主要由公司章程决定处置权是董事会还是股东会决定;
4、企业基本情况,在工商局查询,要提供查询原件;
5、授权委托书,房管局指定的模板,需要公司法人授权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6、股权结构,提供公司的重要股东信息;
7、交易房屋的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注:
1、在网签、资金监管、过户环节都需要加盖公司公章,所以在办理过程中能带公章最好,若公章无法带出可提前领表盖章。
2、公司房屋在房屋交易过程中税费的缴纳必须到房屋所在地的地税局缴纳,缴纳税费之前需要评估公司的评估报告,原值报告和现值报告。
注:需要补充材料或者内容变更以交易时的政策为准。
南京公司房产过户手续:
1、签订买卖合同;
2、准备首付款,冻结;
3、评估公司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4、向银行申请贷款,等银行审批;
5、网签;
6、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
7、缴税领证;
8、银行解冻购房款;
9、抵押登记;
10、物业交接,水电过户;
11、土地证查档(办理土地证)。
南京公司房产过户需要的资料有:
1、公司营业执照;
2、公司章程;
3、董事会或股东决议;
4、企业基本情况;
5、授权委托书;
6、股权结构;
7、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广州公司名下的公寓是可以过户给个人的最新政策是:
1、12月20日开始买的公寓,个人可否转让给个人?
解答:可以,按照新政策执行,但须取得不动产证满2年方可再次转让。
2、之前用公司名字购买的公寓,现在可否转到个人名下?
解答:不可以,330新政后以公司名义购买的只能卖给法人单位,不可以转名到个人名下。
3、330新政后以公司名义买的公寓,接下来可否卖给个人?
解答:不可以,只可以卖给法人单位。
4、12月19日交了诚意金,可以个人购买吗?
解答:诚意金不属于认购合同的环节,且不是定金;所以12月19日只交了诚意金,但是没签认购合同的,可以个人购买。
5、330新政后购买的公寓,没网签怎么算?
解答:仍未网签的公寓,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6、个人名字购买公寓,是否会影响住宅购房名额,以及贷款?
解答:不影响购房名额,也不影响贷款。
7、现在个人购买公寓可以正常商业贷款吗?
昨晚政策出台后,就有项目销售称,目前四大行能进行贷款,利率上浮30%-40%。
公司产权过户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房产转让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产购买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购买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设定抵押权的,需要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需要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如果是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需要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需要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合并企业的,需要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房地产调拨;
15、规定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