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夫妻房产更名手续有:
1、不动产权证(房产证)为一方所有,变更为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
2、不动产权证(房产证)为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
3、不动产权证(房产证)为双方共有,变更共有份额;
4、房屋无抵押、无查封、无冻结、无保全或者其他纠纷。
所需要的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夫妻双方身份证;
3、结婚证;
4、户口本 ;
5、房屋共有协议(更名成夫妻双方共有提供);
6、如果是已购公房/经济适用房,需提供原购房合同;
7、如是央产房,需要提供《央产变更通知单》。
深圳房产夫妻之间过户手续: 夫妻双方需要带着身份证、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夫妻间的过户属于共有财产变更,不需要交税。具体所需资料如下:
1、如果是房改房,需要提交原售房单位的证明,写明因供暖原因允许将产权人变更为配偶的名字;如果是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夫妻双方写变更申请并简单注明理由。结婚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夫妻双方共有房屋的协议,房屋所有权证。
3、房改房提供原购房契约复印件(核对原件),房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办理夫妻更名手续只需交纳房产证印花税5元即可,不需要提交任何税务。
4、如果取得房产证在结婚登记之前,这种过户是按赠与处理。需要的手续是拿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赠与公证书,房屋产权证,契税(可能需要先行向税务机关缴纳,也可能由房地局在办手续时代收)缴纳凭证,双方身份证明到房地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