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房子过户可以采用两种方式:
一、赠与过户手续费用;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房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
1、 赠与人及受赠人到公证处对赠与事实进行公证,赠与人与受赠人签署赠与合同。
2、 向房管局申请估价,估价后向房屋所在地税局申请免税(免营业税),再由受赠方缴纳房屋估价3%的契税,双方缴纳0.05%的印花税。
3、 上述手续办理完毕后凭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赠与公证书、有关税费的收据向房管局递件,缴纳相关的交易费、登记费及印花费用后,受赠人一般当天或者第二天即可领到房产证。 综合算下来赠与过户的费用在房产评估价值的4%左右。
二、买卖过户手续费用;
二手房买卖过户需要缴纳个税、契税、增值税,不满两年需要缴纳5.5%的增值税,如果房产满两年可以免增值税,需要缴纳契税和个税。如果房产是直系亲属家庭唯一住房且满五年,还可以免个税只需要缴纳契税。 契税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优惠,现在买方首套房90平以下契税1%,90平以上契税1.5%;二套房90平以下契税1%,90平以上契税2%;三套房及以上不看面积3%。 买卖过户一般选择满两年后再买卖过户,如果按照契税最高3%计算,加上1%的个税总费用一般为房产评估价4%的税费。
姐妹房子过户属于亲属房产过户,过户的方式和条件不同,过户的费用也有所不同,具体的有三种过户方式:
第一种,房产继承。 自古以来,“继承”是房屋过户中最典型的一种,爹妈的房子,儿女当然有权利无条件继承。 从税费的角度来说,继承所需的开支最小,无论是个税、增值税,还是契税,都不收取,只有一小部分公证费用,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一定比例来收取,不低于200元。 还有房地产评估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的继承过户税费。 看起来费用挺多,其实大部分只是小部分的杂费,加起来也没多少,这一点不必担心。 这里有个前提,假如不是“满五年且唯一居住的房子”,继承的房屋以后再次销售的话,要收取个人所得税,个税的征收标准,以房屋核定价与购入价差值的20%来收取,即(转让收入-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20%。 举个例子,父母离世,名下一处房子由儿子继承,随后被转卖,评估价为100万,当时买房备案价是70万,多出来30万的差价,乘以20%的比例,就是6万元的个税,可以说费用不菲。
第二,房产买卖。 买卖房子,就是按照最平常的二手房交易方式,去交易、备案、登记,按正常流程走就可以了。 带上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理转移登记,需要交契税1%(首次购买90平以下的)或1.5%(90平到140平)或3%(二套房),另有交易手续费、登记费、抵押登记费(如有贷款)、配图费等。 这里存在两种情况,如果房子满两年,不管是不是名下唯一的住房,只是免增值税,契税、个人所得税还要缴纳。 如果房子产证满五年,还是唯一住房的话,那么增值税和个税都会免去,只需要交契税,还是非常划算的。
第三,赠与过户。 你愿意给,我愿意收,这就是赠与,与“继承”非常相似。 不同之处在于,虽然不用交个税、增值税,契税却少不了,按照3%的税率计算,再加上动辄高达2%的评估费用,成本可能会高达房产价值的5%,还要加上公证、来回奔波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