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父母房子过户给子女手续有三种,分别是:
1、以出让的方式办理过户,以买卖的方式按照交易的程序去办理过户;
2、以赠与的方式办理过户,先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办理房屋评估作价和房屋鉴定,最后办理过户;
3、以继承的方式办理过户,但这种情况需要发生在父母一方死亡的情况下,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更名。
房产赠与和过户主要指的是直系亲属关系之间,
如果是非直系亲属关系的,买卖过户是最划算的,非直系亲属关系之间的赠与费用更高手续更麻烦,
所以对于直系亲属关系之间的过户,如果是房子持有时间超过了五年就采用直系亲属买卖过户的方式;如果是房子持有时间没有超过五年的时间,就采用赠与过户的方式。
赠送房产需要的手续有: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二、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
三、办理公证。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
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契税收据等。
五、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