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其实房子永远都是你的,40年产权是针对的土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那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国家是国有土地的者,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相对独立的财产权,它只是以通过出让的方式,在一定年期内由国家让渡于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在支付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在该年期内使用土地的权利,即取得了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
3、续期费用按地段,一般一平米从几十元到一两百左右,费用不高;即使国家收回,也是按拆迁补偿安排;
40年产权的商住房,40年到期后可以续费。
1、根据我国1994年出台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制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根据相关规定,商用房产权年限为40年,低于普通住宅的70年产权。我国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并无自动续期的规定。
3、根据现有法律来看,很可能都会由业主缴纳土地使用金;也不排除以后也像住宅一样自动续期,而且有可能不用缴费
转按揭利率和本金是会重新算的,转按揭有同名转按揭和异名转按揭。同名转按揭就是换个银行,异名转按揭就是换个贷款人。不过不管是什么转按揭,都必须先把之前的贷款一次性还清,才可以换银行或者换借款人。利率和本金也是重新协商的。
根据法律规定,你父母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若你的父母先于其他继承人死亡,但没有留下遗嘱,那你的父母房产则对于其他第一顺位继承人而言,他们都是有继承权的,独生子女当然不能全额继承。如果独生子女的父母,在去世之前,订立遗嘱把其应有房产的份额,通通归其独生子女继承,那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独生子女则有权全额继承其父母留下的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