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买法拍房是需要购房资格的,长沙买房资格条件是:
1、长沙限购区域是“六区一县”,即芙蓉区、开福区、天心区、雨花区、岳麓区、望城区和长沙县,宁乡和浏阳不限购,但宁乡和浏阳户口可直接在长沙限购区域买房。
2、限购区域内的商品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满4年,方可上市交易。
3、社保个税方面,1年指的是近15个月内有12个月社保或个税,2年指的是近30个月内有24个月社保或个税,并没有要求必须连续;灵活就业社保同样适用;买二手房可以一次性补缴6个月社保,新房不可以补缴。
4、直系亲属赠与不受限购影响,但被赠与方4年内无法再次购房。
5、整套房子互换,不受限购影响。
另外须注意:
1、首套方面,年前1月18日刚刚出台的政策——只要是45周岁(含)以下,通过人才落户长沙,无需考虑落户时间,在购房当月有正常缴纳社保或个税纪录的,就能获取在长沙的首套房购房资格。
2、二套方面,限制由“产权证满4年或网签满6年”统一改为“网签满4年”,长沙家庭买二套时间间隔缩短;其次,“以租换购”新政,让成年单身和外地户籍也能买第二套了,不过要将首套供作租赁住房并签订10年协议。
3、三套及以上方面,以租换购政策可实现,只要原有套数-租赁套数≦1,并符合长沙限购政策;另外,二孩家庭购房资格细则也于年前出台,只要夫妻一方是长沙户籍,育有两个及以上孩子(含合法收养),至少一个孩子未成年,可多一套购房资格,不受社保、网签等限制。
为了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第二条 人民法院组织司法拍卖房产活动时,发布的拍卖公告载明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及其相应法律后果等内容,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第三条 人民法院在司法拍卖房产成交后、向买受人出具成交裁定书前,应当审核买受人提交的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第四条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主张该拍卖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依据前款规定,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司法拍卖房产出现流拍等无法正常处置情形,不具备购房资格的申请执行人等当事人请求以该房抵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六条 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 除前六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组织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的其他事宜,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 人民法院组织司法变卖房产活动的,参照适用本规定。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施行前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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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要法拍房服务,可以上房飞布平台,上面有珠海市各法拍房服务人员;
包括:法拍房调查,竞拍,税费,过户,收房等服务。
买法拍房应该注意的事项有:
一、了解清楚司法拍卖的规则及流程,避免出现因为悔拍而保证金被没收等情形;
二、了解清楚房屋的现状,看看房屋是否存在租约、共有人以及户口被占用等情形。特别是对学位有需求的朋友们,一定事先要到有关部门了解清楚,避免出现孩子无法顺利入学等情形;
三、了解清楚房屋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税费以及土地出让金的负担等情况,如果这些费用需要买受人负担的话,那么买受人一定要综合考虑,避免出现因为房价过高不能实现减损的愿景;
四、了解清楚银行的按揭要求以及公积金的使用规则,因为有一些司法拍卖房是需要一次性付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