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亲属之间过户有三种方式,分别需要的手续是:
买卖更名要走正常的交易流程,受限购影响,税费按照规定来缴纳。此种情况适合名下有房不准备把名下房产出售的一部分人,虽然会缴纳一部分税费,但是不会对以后房产出售有影响。
流程:先至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领取公证书后至房屋所在地的交易中心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领取完税凭证后至房屋所在地的交易中心换领新的产证。
赠予有两种方法:
1)通过办理赠与公证书进行赠与
2)若无公证,则需自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
房子过户给亲属要看是什么样的亲属关系,分直系亲属和非直系亲属关系;
一、如果是非直系亲属就采用普通的买卖过户,具体的税费有:
1、契税: 房屋面积90平米以下(首套房):缴纳房款的1%;房屋面积在90-140平之间(首套房):缴纳房款的1.5%;房屋面积大于140平或二次购买(不论多大面积):缴纳房款的3%。
2、增值税:房改房、商品房、普通住宅,房产证年限不满两年:缴纳房款的5.6%;房产证年限两年以上:不用缴纳增值税。
3、增值税附加税:营业附加税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 房产证年限不满两年:缴纳房款的0.56%;房产证年限两年以上:无需缴纳。
4、个人所得税:房产证年限大于5年且为唯一住房:免交个人所得税;房产证年限不满5年或不是唯一住房:缴纳房款的1%。
5、印花税:双方各缴纳房款的0.05%。
6、测绘费:缴纳费用:1.36元/平方米。
二、如果是直系亲属就要根据房子的具体情况办理,房子满五年的就采用买卖,不满五年的就采用赠与过户的方式,具体的税费有:
1、赠与过户
父母在世时,通过赠与的方式,把房产过户给子女。父母将房产赠与给子女时,需缴纳以下三种税费:以房产评估值为计税基础,契税按3%,公证费按1%,评估费按0.25%,三项税费加起来4.25%。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简单来说,就是父母将房产赠与过户免征个税。
2、买卖过户
父母在世时,把房子以买卖的方式给子女,实现过户。一般,通过买卖方式实现房屋过户,主要费用有三种:契税、增值税、个税。
(1)契税一般按照1.5%计算,特殊情况:房子是满五唯一:1%-3%的契税。(契税比例按普通非普通、唯一非唯一而定);满五唯一普通住宅且子女无房产:仅需缴纳1%的契税。
(2)增值税,房产证不满两年的按照5.6%计算,满了两年的免交增值税。
(3)个税,非普通住宅交易总价格的2%,一般普通住宅是总价的1%。
兄弟之间房产是可以过户的,兄弟之间的房产过户有三种过户方式分别需要的流程是:
一、继承房产过户:
1、遗嘱继承,产权人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办理房产过户的,要先进行遗嘱公证,取得继承公证书,然后继承人带上被继承人的证明和房产信息去琼海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手续; 2、法定继承,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办理继承过户,不需要办理继承公证,但是需要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其他继承人的放弃继承的证明,去房管局申请继承过户,房管局会对房屋进行评估,给出房屋的具体信息,审核继承人、被继承人的资料通过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二、赠与房产过户:
1、签订赠与协议书,去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2、提交资料给到房管局;3、房管局审核资料,评估房产,测绘房屋,给出房产的税费清单;4、受赠双方缴纳税费,领取税费证明;5、办理过户手续;6、领取新的房产证。
三、直系亲属买卖过户:
1、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2、递件,提交资料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3、缴费,按照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评估意见,缴纳相关税费;4、办理过户手续;5、领取新证。
南京房子过户给家人有四种过户方式,分别是:
一、夫妻房产过户: 夫妻房产过户,如果是夫妻婚内房产过户,有贷款的不能办理过户,红本在手的房产只需要夫妻双方一同带上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结婚证一同去房产所在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现场办理过户就可以了;如果是夫妻离婚后的房产过户,有贷款的房子,需要先办理赎楼,将抵押的房产证从银行赎出来,然后再去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是红在手的房子,只需要夫妻双方一同去房产所在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就可以了,所需资料有:双方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
二、继承房产过户: 1、遗嘱继承,产权人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办理房产过户的,要先进行遗嘱公证,取得继承公证书,然后继承人带上被继承人的证明和房产信息去琼海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手续; 2、法定继承,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办理继承过户,不需要办理继承公证,但是需要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其他继承人的放弃继承的证明,去房管局申请继承过户,房管局会对房屋进行评估,给出房屋的具体信息,审核继承人、被继承人的资料通过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三、赠与房产过户: 1、签订赠与协议书,去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2、提交资料给到房管局;3、房管局审核资料,评估房产,测绘房屋,给出房产的税费清单;4、受赠双方缴纳税费,领取税费证明;5、办理过户手续;6、领取新的房产证。
四、直系亲属买卖过户: 1、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2、递件,提交资料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3、缴费,按照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评估意见,缴纳相关税费;4、办理过户手续;5、领取新证。
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的手续流程有:
一、原有名字的改变
如果是房产证上的权利人名字发生了改变,那么就由单方去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登记变更名称就可以了,这里要记得带上名字发生改变的证明。如果是买卖或者赠与导致不动产权人发生变更的,那么买卖双方就要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转移登记;如果是遗产继承更名的,那么需要先到公证机关公证再申请过户。
二、房产证名字减少
房产证名字减少主要是由于原来为多人共有的房产,现在因为离婚析产、买卖或者赠与致使不动产的产权人减少,这种情况需要全体共有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申请变更。
三、房产证增加名字
这是最多的一种情况。常见的是原产权人将房产的部分产权买卖或者赠与给其他人,在交易完成后需要将新权利人的名字加进房产证中的产权人信息一栏。对于夫妻之间想要加名字去情况,如果该房产目前没有在做抵押,那么就可以凭借结婚证直接办理;但是如果有贷款,需要先将贷款还清,再申请办理。
1、有房无贷: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2、有房有贷: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具体事宜请咨询各银行),然后携带相关的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加名手续。
3、如果还没有结婚或者没有直系血源关系的,需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那将视为房屋买卖。
4、买卖合同备案后或者还处于按揭期间的房产如何办理名字的变动
如果是房屋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银行抵押按揭期间,如果想要增加或者减少名字,这种情况实际上是变更合同的主体,所以一定要经过原有各方当事人的同意。所以,一般在买卖合同备案后、还没有办理产权证之前,是不能直接办理名字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