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房产继承过户手续,正常的话有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无争议,全体继承人对继承份额都没有争议的,做继承公证,直接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即可。如果确定房产给某一个人,就登记到某一个人的名下,如果共有,就登记到全体继承人名下,如果出售就到房屋中介找买家。
成都房产继承过户手续是:
1、材料:
申请书
本人身份证明
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
不动产权证书
遗嘱(或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
公证书或生效法律文书
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死亡的材料等)
2、流程:缴费→出证
3、5+2城区申请不动产登记办理地点:
锦江区办证点;
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办证点;
高新区城南办证点;
青羊区办证点;
金牛区办证点;
武侯区办证点;
成华区办证点;
天府新区办证点;
4、费用:
公证费
不动产权登记费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尸体火化证明书、注销户口证明(如果被继承人是被宣告死亡的人,当事人应提交人民法院关于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3、被继承人所留遗产的产权证明:如房产所有权证书、银行存款单、股票号码等(可以同时要求公证处出具金融机构查询证明)。
4、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当事人应提交遗嘱原件(公证处对有遗嘱的会比较慎重)。
5、当事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代位继承人申办公证的,还应提供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以及本人与继承人关系的证明。
6、公证处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