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房产继承过户手续,正常的话有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无争议,全体继承人对继承份额都没有争议的,做继承公证,直接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即可。如果确定房产给某一个人,就登记到某一个人的名下,如果共有,就登记到全体继承人名下,如果出售就到房屋中介找买家。
成都房产继承过户手续是:
1、材料:
申请书
本人身份证明
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
不动产权证书
遗嘱(或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
公证书或生效法律文书
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死亡的材料等)
2、流程:缴费→出证
3、5+2城区申请不动产登记办理地点:
锦江区办证点;
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办证点;
高新区城南办证点;
青羊区办证点;
金牛区办证点;
武侯区办证点;
成华区办证点;
天府新区办证点;
4、费用:
公证费
不动产权登记费
郑州房产继承公证费收费标准是:
1、收益金额为20万元以下的公证费不超过1.2%;
2、20万元以上到50万元的公证费不超过1%收;
3、金额超过50万元但不满500万元公证费不超过0.8%;
4、500万元以上到1000万元的公证费不超过0.5%;
5、金额为大于1000万元的公证费不超过10分之1。
北京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有:
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2、在被继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亲属证明。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