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企业房产出售需要交的税费有: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教育费附加按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的3%计算缴纳。地方教育附加按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的2%计算缴纳。
3、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按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4、企业所得税:转让财产收入按规定计入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5、印花税:订立的书据按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计算缴纳印花税。
6、小规模纳税人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附加减征优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杭州公司房产过户给个人税费:
1、出售方 要先到所属税务机关办理土地增值税申报,采用的是累进税率;
2、增值税按应税额减原值差额增收5.3%;
3、契税 应税额的3%;
4、印花税: 买卖双方交应税额的0.05%;
5、权证费550。
公司房产过户需要的资料有:
1、公司营业执照;
2、公司章程;
3、董事会或股东决议;
4、企业基本情况;
5、授权委托书;
6、股权结构;
7、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过户流程是:
1、公司营业执照,带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按照要求已经换证的,证件上号码应该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若最早房管局留底证件号码(如组织机构代码或营业执照号)与现号码不一致需要在网签之前先变更信息再网签或者提供工商查询档案证明原证件号码与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同一公司,或者直接变更新证后交易;
2、公司章程,在工商局调档查询,要提供查询的原件;
3、董事会或股东决议,主要由公司章程决定处置权是董事会还是股东会决定;
4、企业基本情况,在工商局查询,要提供查询原件;
5、授权委托书,房管局指定的模板,需要公司法人授权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6、股权结构,提供公司的重要股东信息;
7、交易房屋的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重庆公司名下房子法人不一定可以落户口的,重庆落户口的条件是:
一、务工经商落户
指的是在渝(重庆)参加工作及缴纳社保达到规定年限的人员;
二、人才落户
指的是具有资质的大专以上学历或初级职称及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人员。
武汉企业房产交易税费包含:
一、契税:
A:住宅类首套,买方为个人,面积在90平以下,税率为1%;面积在90平以上,税率为1.5%。
B:住宅类第二套,买方为个人,面积在90平以下,税率为1%;面积在90平以上,税率为2%。
C:住宅类第三套,买方为个人,税率为3%。
D:住宅类,买方为单位,税率为4%。
E:非住宅类,税率为4%。
计算公式为:(缴费基数(官方认可的成交价)-增值税)×税率=契税
附:免征情况:
a:法定继承人。
b:夫妻更名、夫妻加名、夫妻房屋财产分割,免征契税。
c:房屋拆迁后再购房(如新购房产网签价低于拆迁补偿价格,免契税。高于需要补差额)。
二、增值税及附加
A:住宅类,卖方为个人,房产证时间不满两年,缴费基数÷1.05×5.3%。
B:住宅类,卖方为个人,房产证时间满两年,免征。
C:住宅类,卖方为单位(一般纳税人),差额征收,(缴费基数-原购置价)÷1.05×5.6%。
D:住宅类,卖方为单位(小规模纳税人),差额征收,(缴费基数-原购置价)÷1.05×5.3%。
E:非住宅类,卖方为个人,差额征收,(缴费基数-原购置价)÷1.05×5.3%。
F:非住宅类,卖方为单位(一般纳税人),差额征收,(缴费基数-原购置价)÷1.05×5.6%。
G:非住宅类,卖方为单位(小规模纳税人),差额征收,(缴费基数-原购置价)÷1.05×5.3%。
附:免征情况:
a:法定继承人。
b:夫妻更名、夫妻加名、夫妻房屋财产分割,免征增值税。
c:直系亲属间赠与,免征增值税。
d:住宅产权证登记日期满两年,卖房为个人的情况下免征。
三、个税
A:住宅类,卖房为个人,出售唯一住房且房产证满五年免征。
B:住宅类,卖方为个人,出售非唯一住房或房产证未满五年,(缴费基数-增值税)×1%或查账征收差额的20%。
C:住宅类,卖方为单位,免征。
D:非住宅类,卖方为个人,(缴费基数-增值税)×3%
E:非住宅类,卖方为单位,免征。
附:免征情况:
a:法定继承人。
b:夫妻更名、夫妻加名、夫妻房屋财产分割,免征个税。
c:直系亲属间赠与,免征个税。
四、印花税
A:新房购买日期在2008年10月22日以前,缴税基数×0.05%征收,日期以后的免征。
B:个人购买二手房(住宅类)免征,购买非住宅类,缴税基数×0.025%征收。
C:公司购买二手房,一般纳税人,缴税基数×0.05%征收;小规模纳税人,缴税基数×0.025%征收。
D:2019年1月1日以后,小规模纳税人及个人可享受减免政策。
五、土地增值税
A:住宅类,卖方为个人,免征。
B:住宅类,卖方为单位,面积小于等于144平。(缴费基数-增值税)×5%。
C:住宅类,卖房为单位,面积大于144平。远城区(缴费基数-增值税)×6%;中心城区(缴费基数-增值税)×7%。
D:非住宅类,卖方为个人,(缴费基数-增值税)×7%。
E:非住宅类,卖方为单位,远城区(缴费基数-增值税)×8%;中心城区(缴费基数-增值税)×9%。
六、房屋登记费
A:住宅类,80元/本。
B:非住宅类,550元/本。
C:车库,80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