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法拍房过户流程是:
第一步、领取过户文件
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交完全款,虽然是成功购买法拍房的必须条件,但并不意味着交完全款,房子就是你的了。
需要法院出具《成交确认书》《裁定书》《案款收据》,从法律效应上确定这套房子属于你。除此以外,还需要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让交易中心配合,强制性的将房屋过户到你名下的法律文书。
注意:领取过户文件的时间一般都不是固定的,有的较长有的较短,如果在领取过程中发生被执行人提异议,可能需要异议驳回后法院才会出具相关文件,这个时间最不确定,慢的话我见过半年以上还没有任何动静的。
第二步、准备过户材料
如果是已婚需要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当地购房资质核验单。
并携带好法院出具的过户相关材料:《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案款收据》
拿到材料请先检查法律文书地址、金额、名字及身份证号码是否正确,这点比较容易出错。
注意:各地所需的资料可能会有差异,这里以各地政府单位实际通告为准。我办过有的地区还需要提供原房产证和原业主相关证件才能过户。
第三步、解查封解抵押
拿到以上文件后,并不能立马去交易中心做过户。需要“解封解押 ”。
什么是“解封解押”?法拍房都是被法院查封以后才会进行拍卖的标的,所以这个“封”就是查封。“押”的意思,就是抵押,因为很多法拍房都是因为对于涉及经济纠纷的案件,有银行/金融机构/个人/企业等的抵押。法拍房在过户前,必须将所有的查封和抵押都解除,才能进行过户交易。
1.解查封
法拍房有可能多次抵押和轮侯查封。但无论有多少抵押,首先认得是一抵和一封。 首先赔偿的是一抵债权人。所以首封法院会去协调轮侯法院,逐步解封。
2.解抵押:
法拍房一般都有抵押,属于正常,不用过于担心,解查封后需要去房管部门,档案局等机构给房子办理解押手续。
第四步、缴纳税费
除了权属变更,税和费其实也是过户里面的一大环节。一般来说,北京法拍房只需要缴纳契税,不过,根据房屋性质,如经济适用房还需缴纳土地出让金等。
注意:拍前一定要核实清楚税费情况,这点特别容易出错。不了解什么是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的,我劝你拍之前找个法拍公司尽调清楚,拍前尽调是最重要的环节。
第五步、房产过户
在我以往办理过程中法拍房在支付完尾款后,一般情况下一个半月左右的时间就能取得房本了。
重庆法拍房是限购的;2021年9月16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第二条 人民法院组织司法拍卖房产活动时,发布的拍卖公告载明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及其相应法律后果等内容,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第三条 人民法院在司法拍卖房产成交后、向买受人出具成交裁定书前,应当审核买受人提交的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第四条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主张该拍卖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依据前款规定,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司法拍卖房产出现流拍等无法正常处置情形,不具备购房资格的申请执行人等当事人请求以该房抵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六条 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 除前六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组织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的其他事宜,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 人民法院组织司法变卖房产活动的,参照适用本规定。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施行前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东莞法拍房购买条件是购买人要有东莞购房资格,符合东莞限购条件,具体的是:
东莞市住房限购区域调整为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限购区域”),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内的新建商品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内的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购买第1套、第2套商品住房,需按原政策标准提供社会保险费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东建〔2022〕4号,即“莞七条”)中的二(三)孩家庭可新增购买1套住房、“双(多)证房”认定为1套住房等政策仍适用于限购区域。除上述限购区域外,东莞市其他区域暂停实行住房限购政策,居民家庭在非限购区域购买商品住房,无需进行购房资格核验。
为了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第二条 人民法院组织司法拍卖房产活动时,发布的拍卖公告载明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及其相应法律后果等内容,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第三条 人民法院在司法拍卖房产成交后、向买受人出具成交裁定书前,应当审核买受人提交的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第四条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主张该拍卖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依据前款规定,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司法拍卖房产出现流拍等无法正常处置情形,不具备购房资格的申请执行人等当事人请求以该房抵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六条 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 除前六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组织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的其他事宜,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 人民法院组织司法变卖房产活动的,参照适用本规定。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施行前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苏州法拍房是可以贷款的,只是不能公积金贷款,苏州法拍房贷款需要的材料包含:
1.贷款资格预审:拍前确认借款人贷款资格,根据专业意见完善需要提交给银行的预审材料,据此确认贷款成数、资格。
2.贷款担保函
司法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取得法律文书,银行在落实抵押前需凭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担保放款。
3.银行面签复审
竞拍成功后到银行面签复审,核实上述借款人全部材料。银行准许的评估公司出具评估报告,上述材料都审核通过则确认获得贷款资格和相应额度。
4.银行放款审批
成交后,在已经办好担保手续,拿到担保函的前提下,银行进行尾款放款,将贷款金额直接打给法院账户。
5.协调解封解压过户事宜
尾款支付完成后,在法院办理手续,拿到相关资料去房管局、档案局、不动产管理局等部门,解押房产。
缴纳各种税费后,根据法院提供的资料去办理过户手续,正式拿到房产证后收房。
6.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领取产权证,办理房屋抵押登记。银行领取房产权证完成归档手续后,购房人凭身份证原件到银行领取借款合同及产权证复印件,第三方担保责任解除,开始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