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继承房产过户流程是:
第一步是开具合法继承人证明和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由继承人凭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开具亲属关系证明,再带上这些证件和材料,到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开具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加盖派出所户籍管理公章。
第二步,携带第一步开具的证明、被继承人的房产证和继承人的身份证(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有立遗嘱,则需要带上遗嘱),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证,材料由公证处审核通过后,可获得继承权公证书。
第三步,带着继承公证书原件、继承过户申请书、继承人身份证、房产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契税完税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等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继承/过户登记。
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步骤一:确定继承人和继承份额 1.确定继承人。 确定继承人,主要有两种方式:
一种是遗嘱指定,
一种是按照法定顺序。 如果父母生前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按照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确定。 如果没有留有合法有效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 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了去世人的配偶、子女、父母。
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的情况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去世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确定继承份额。 这里细分为两个步骤:
(1)遗产份额的总额。 这是指对于去世人生前个人合法财产的界定问题。 多数家庭普遍会面临的情况是:父母的房产,大概率属于父母共同财产。因此,去世人一般在房产中占有的份额是整个房产的一半儿,跟登记的产权人姓名关系不大。除非: 房产完全是个人财产购买、且登记为个人姓名。 房产是个人接受赠与或者继承所得。 父母有财产分割协议、明确房产仅为一方个人的。
(2)继承人的继承份额。 继承人继承份额的基本原则是: 合法、有效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可以继承订立人全部遗产份额,无论其他继承人是否有争议。 法定继承情况下,原则上,所有继承人平分去世人的遗产份额。当然,可以主动、自愿选择放弃,但是不能转让继承权。 确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如果涉及到多位继承人的情况下,关键是要靠相互之间的沟通——即便父母生前留有遗嘱,也要知晓其他继承人。 特别提示一下:遗嘱继承的争议,多数集中在质疑遗嘱有效性上。所以,确保遗嘱的有效性,非常重要。 协商无非是两个结果:一个是所有继承人都同意,没有争议;一个是有部分继承人不同意、产生争议。 这两种情况,会涉及到不同的继承办理方法。
天津继承房产过户需要的费用有:
1、交易手续费:1元/平方米;
2、登记费:(1)住宅:80元/件;(2)非住宅:550元/件;
3、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房屋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4、印花税票:5元/本(由购房人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