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买法拍房贷款流程是:
1、贷款预审
法院拍卖房子贷款时间紧张,一般竞拍成功后7-15天内必须交齐尾款,所以参拍前一定要贷款预审,确认自己是否有贷款资格,确定能贷几成,提前准备好所需的首期款。
避免竞拍成功却无法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尾款,保证金打水漂的损失!
注意:不要多次提交银行贷款预审,如果过多进行贷款预审,可能会影响你的征信质量。
2、准备资料
①竞拍房源的房产公告、竞拍详情
②拍卖保证金付款凭证
③竞拍成功确认书
④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
⑤单位收入证明
⑥个人征信报告、个人银行近一年流水
3、出具保函
法拍房按揭贷款与二手房不同。
二手房贷款:房屋抵押在前,银行放款在后。按照普通的按揭贷款流程1-3个月都是正常的,因为银行需要有《房屋他项权证》抵押之后才会放款。
法拍房贷款:银行放款在前,房屋抵押在后。在这期间银行会承担一定风险,竞买人需委提前委托担保公司做阶段性担保,担保公司出具《担保函》给银行,银行才会指定时间内放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4、尾款时间
竞拍成功后法院一般要求尾款缴纳时间为7-15个工作日内,这对于普通的按揭贷款来说准备时间较短。
如果是个人申请银行的按揭贷款,银行会根据贷款人提供的资料来审批你的额度,可能会出现额度不够或者资料审核出现问题,导致审批时间过长,没办法在规定时间内放款。
买法拍房的好处有:
1、价格:法拍房由于目的是法院发起的变现行为,所以往往起拍价格会远低于市场价格;
2、房源相对较多:以深圳为例,(8月24日)阿里法拍平台正在进行和即将开始的房源有大约270套,这些房源分布在深圳各个区和小区里,户型和位置都比较丰富。由于很多流入到法拍房市场的房源,他们原来的户主大多数都是做生意或者一些官场人物,所以他们的房子无论是从地段还是房子本身,甚至包含学位等,房子的质量都比较高,所以经常能够遇到好房源。
3、不限购房源:由于目前大部分城市的法拍房并不限购(包括一二线城市),无购房资质的人通过法拍途径可能获得买房机会。但需要注意的是,某些一二线城市未来会逐步缩进法拍房不限购的“漏洞”。
4、佣金及税费:法拍房的佣金(相当于二手房的中介费)是不收或少收的,具体需要仔细查看拍卖平台的规则。而税费部分也并不比二手房多,实际上,随着政策的逐步改善,目前很多法拍房的税费都明确买方不用承担卖方的税费了,这个要比二手房中的卖方经常把税费强加到买方更靠谱一些。只是需要注意可能买方前期需要垫付,后期到法院申请退费。
买法拍房的坏处有:
1、房屋信息相对复杂,需仔细调查、确认:法拍房由于其本身的特殊性,一些房源在产权和清场及过户几方面会存在一些风险或困难。所以对于想要购买法拍房的人来说,需要仔细查看平台上已经公布的房源所有相关信息,并尽可能地进行实地查看确认。需要了解房子的产权是否清楚明了、是否存在租赁关系、房屋目前是否仍然有人居住、学位房的学位是否已占用等等;
2、腾退清场问题:一些法拍房最主要的负面消息和让购房者担心的问题就是关于腾退清场。所以购房者需要从两方面来确认这个问题的风险:首先,需要进行实地的看房和相关资料的查阅确认是否存在此问题;如不存在腾退问题最好,如果存在,要确认拍卖公告和须知中关于腾退清场的责任,是否完全由法院负责还是由法院和买受人共同负责,前者的风险要小于后者;
3、是否存在租赁问题:由于租赁权是不会随着房子的交易过户消除的,所以,购房者务必要认真确认想要竞拍的房源是否存在未到期的租约,避免房子竞拍成功以后无法顺利入住,或者需要与租户协商解除租赁合同,以及由此可能带来的赔偿金。
法拍房购买途径有:
1. 了解法拍房信息:
- 关注法院公告:法院会定期发布拍卖公告,其中包含法拍房的详细信息,如房产位置、面积、拍卖日期、起拍价等。
- 线上平台查询:许多在线拍卖平台如淘宝拍卖、京东拍卖等都提供法拍房的信息查询服务。
- 房产中介:部分房产中介会提供法拍房的信息和咨询服务,他们通常会帮助购房者处理一些繁琐的手续。
2. 确定购房意向:
- 在获取法拍房信息后,购房者需要根据自己的购房需求和预算来确定是否购买。
- 了解房产的权属情况、抵押情况、欠费情况等,确保自己购买的房产没有法律纠纷。
3. 准备相关手续:
- 购房者需要准备身份证明、购房资格证明(如非本地户籍可能需要提供社保或纳税证明)、银行流水等材料。
- 如果是通过线上平台购买,还需要注册账号并进行实名认证。
4. 参与拍卖:
- 在拍卖日,购房者需要按照法院或拍卖平台的规定参与竞拍。
- 注意竞拍规则,如加价幅度、竞拍时间等,确保自己能够顺利参与竞拍。
5. 支付房款:
- 竞拍成功后,购房者需要按照法院或拍卖平台的要求支付房款。
- 通常房款需要在一定时间内支付完毕,购房者需要确保自己的资金充足。
6.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 支付完房款后,购房者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 过户手续完成后,购房者就正式成为了该房产的合法所有者。
7. 注意后续事宜:
- 购房者需要注意房产的欠费情况,如物业费、水电费等,并及时处理。
- 如果房产存在损坏或需要维修的情况,购房者还需要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
为了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第二条 人民法院组织司法拍卖房产活动时,发布的拍卖公告载明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及其相应法律后果等内容,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第三条 人民法院在司法拍卖房产成交后、向买受人出具成交裁定书前,应当审核买受人提交的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第四条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主张该拍卖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依据前款规定,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司法拍卖房产出现流拍等无法正常处置情形,不具备购房资格的申请执行人等当事人请求以该房抵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六条 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 除前六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组织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的其他事宜,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 人民法院组织司法变卖房产活动的,参照适用本规定。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施行前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