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需要的手续是:
法定继承权是继承人按照法律的直接规定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的继承权利。法定继承权公证是指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具有继承被继承个人合法财产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继承公证所需材料:
1、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医学死亡证明书或派出所的户籍注销证明);
3、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派出所的户籍证明或有关单位复印的人事档案材料),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不必提供第二顺序继承人的情况证明;
4、被继承人的的婚姻状况证明:
①已婚,提供结婚证;
②离婚后再婚,提供原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③丧偶后未再婚,提供原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
5、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折等);
6、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的,可委托其他人办理,但应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委托书内应写明其是否愿意继承该遗产;
7、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1、办理不动产继承的,应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办理动产继承的,可以向被继承人生前居住地、主要财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2、根据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无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或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按照下列顺序继承遗产: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4、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法定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行使继承权,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如不能代理被代理人放弃继承权)。
厦门继承房产需要的费用包含: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根据房(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100以下(含100) 5
101以上至1000部分 2.5
1001以上至2000部分 1.5
2001以上至5000部分 0.8
5001以上至8000部分 0.4
8001以上至10000部分 0.2
10000以上部分 0.1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房产继承过户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所有继承人或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官证;身份证遗失的,应提交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可以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2、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应为遗赠人)死亡的材料等;
3、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包括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社区)、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等;
4、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5、继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可参照上述材料提供;
6、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
7、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
8、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惠州继承房产是不需要交税的,只需要缴纳继承过户服务费用,具体包含:
1、契税
法定继承不需要缴纳契税,但要携带相关资料及有效证件到税务机关办理减免手续,非法定继承需要缴纳契税;
2、减半征收的税收优惠
继承房产不能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 仅针对购买行为;
3、另外要缴纳证书工本费28元、登记费80元、测绘费等(需要测绘的话)。
4、印花税
继承父母房产还需要按照评估价值或税务核定价值的0.05%缴纳印花税,法定和非法定继承人均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5、公证费
继承公证费是按照评估价梯度执行,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
继承房子买卖需要缴纳的税费是跟二手房交易一样的,继承房子买卖也是要遵循满五唯一的原则;
继承房子买卖过户需要缴纳的税费有:
1、契税:首次购房房屋面积在90平以下的,交评估额1%、首次购房房屋面积在90-144平米的,交评估价的1.5%,首次购房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或者是二套及二套以上的,交房屋评估价3%;
2、个人所得税:(评估价-原购入价)*20%计算;
3、增值税:住宅购入未满五年的:评估价*5.55%;非普通住宅购入五年以上的:(评估价-原购入价)*5.55%;普通住宅购入期五年以上的就可免交增值税;
4、房产交易费: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米;
5、印花税:评估价*0.1%;
6、房产证工本费:85元;
7、土地证工本费:105元;
8、交易评估费:评估价*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