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已注销的公司房产要过户给个人需要的手续是:
1、转让账上的不动产:因原始票据丢失,需要到不动产交易中心调取原始购房发票。
2、申报转让不动产税费:在房产所在地的税务局缴纳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在a公司属地的税务局缴纳企业所得税,具体如下:
(1)增值税
2016年4月30日前购入的不动产,增值税可以按照5%简易征收,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
采取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增值额×适用税率=(收入-税法允许扣除项目)×适用税率
(3)企业所得税
公司应将房产原值及房产累计折旧的差额转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再减去缴纳的税费,结余金额转“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科目。
3、拿着缴税发票,到产权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公司注销公司名下的房产要成立清算组进行解散清算,如果逾期不成立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清算组成员;
公司解散清算时,公司的不动产一般通过拍卖、折价等的方式变现,变更后清偿公司债务,有剩余的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的职权】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公司房产过户给股东就相当于是公司产权房过户给个人,需要缴纳的税费有:
一、卖方税
1、增值税及附加 (约5.6%)
2016年4月30日之前购买房屋再交易:(售价-买价/1.05)*5.6%
2016年4月30日之后购买房屋再交易:(售价*9%-买价*5%)*1.12
其中,个人交易房产不动产证未满2年的增值税及其附加税税率为全额的5.6%(增值税税率为5%),不动产证满2年的免征增值税。
增值额的30%、40%、50%、60%,累进阶梯征收:
增值50%以内的部分,按30%收取
50%-100%的部分,按40%收取
100%-200%的部分,按50%收取
超出200%的部分,按60%收取
增值额=售价-买价-增值扣除(票价*持有年数*5%)-附加税-契税-印花税
土地增值税=(售价-买价-增值扣除-附加税-契税-印花税 )*30%
3、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售价-房屋净值-税费)*25%,
其中,房屋净值=房屋原值-每年折旧5%×持有年数
二、买方税
1、契税
公司购买:4%。
个人购买:家庭首套:≤90㎡按1%的税率;>90㎡按1.5%的税率。
家庭二套:≤90㎡按1%的税率;>90㎡按2%的税率。
2、产权登记费80元
3、工本费10元
三、双方同时缴纳的税
1、印花税,税率0.05%,需要买卖双方分别缴纳。
厦门公司名下房产过户费用包含:
公司需交税:
1、增值税:(评估价-原价)*5.5%。
2、土地增值税:(评估价-原价)*30%至60%。(注:此点税率为四级累进,按差价越大 税率越高,税率分别是30%、40%、50%、60%)
买方需交税:
1、契税:评估价*3%。
双方需交税:各一千左右。包括:登记费、房产证工本费、印花税等。
北京公司名义买房需要的条件是:
第一,不能是“个人独资、境外合资、个体工商户”,除了以上三种形式,其他形式的企业都可以在北京购房。
第二,没有套数限制,随便买。
第三,必须全款,不能做“房贷”,但拿到房本后,实际经营的公司,可以做“抵押经营贷”。
第四,三年内不可上市交易(以网签日期为准)。
北京公司名义买房必须要全款还得交房产税,具体税费包含:
第一,买房的时候,契税的税率固定是3%,比个人买房要高。同时要缴纳0.05%的印花税。
第二,持有过程中,每年要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这两个税,个人买房目前都不需要缴纳。
其中“房产税”每年的缴纳有两个标准:要么是“总价的0.84%”,要么是“年租金的12%”;每年的“土地使用税”是“30元/㎡/年”;
第三,卖房的时候主要就是“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其中印花税的税率是0.05%,土地增值税是增值部分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