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2021年《民法典》实施之后,如果不注意以下新规,即使是独生子女,也不一定能够完全继承父母的房子。
一:扩大了继承人的范围、新增代位继承权。
《民法典》增加了代位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
《民法典》继承部分中所谓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等。
二:继承房产要承担相应的债务。
遗产分割时,应当清偿被继承人名下的债务。民法典第1159-1161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继承人要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如果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名下的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如果子女继承了父母的房子,这套房子有房贷,那么子女也要背负相应的房贷,同时要清偿父母名下的债务,剩下的才是自己能继承的财产。
《民法典》第1144条还规定,遗嘱可以附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法院可以取消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那些担心子女不孝顺的父母,可以在遗嘱上附义务,要求子女在自己生前尽到照顾住院的责任。
三:新增了遗嘱见证人的规定。
《民法典》新增了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和口头遗嘱等遗嘱方式。为了保证立遗嘱时的公正性,新规要求这4类遗嘱在确立的时候,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同时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或者和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四:取消公证遗嘱的优先权,确定了“遗嘱最新第一”原则,赋予立遗嘱人撤回、变更的权利。
在过去,公证遗嘱有最大的法律效力。《民法典》
1、继承过户:房产所有人去世后才能办理继承过户,继承过户不需要缴纳税费,所以如果符合条件,继承过户是最省钱的一种过户方式;
2、赠与过户:如果父母健在的时候,父母的房子持有不满五年的房子可以通过赠与过户的方式,可以省个税和增值税,是直系亲属之间常见的过户方式;
3、买卖过户:如果父母的房子持有超过了五年,可以通过直系亲属买卖过户的方式,父母将房子通过买卖的方式过户给子女,直系亲属买卖过户是直系亲属间常用的过户方式,只需要交契税,还可以按照房产证原房本价格缴纳税费。
继承父母房产再卖掉需要交的税费有:
首先,20%的个人所得税是根据房屋差价计算的,即房屋价值减去原始价值。如果房屋的原始价值加上税费、装修费用、贷款利息和手续费等于出售价格,那么就可以免除个人所得税。
其次,如果符合“满五唯一”的条件,那么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所谓“满五唯一”,是指您家庭没有其他房产,继承父母的遗产后再出售,等于“满五唯一”。此时,“满五”是从父母获得房屋的时间开始计算,而不是从您继承过户的时间开始计算。
第三,如果您继承的房屋是已购公房,也就是房改房,那么很多城市会按照评估价的1%收取个人所得税。
第四,如果您今年年底出售一套房屋并购买另一套房屋,那么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退还,相当于免税。如果您本来就有两套房屋,出售时必须缴纳差额的20%个人所得税,这与继承父母的房屋无关。
北京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有:
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2、在被继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亲属证明。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