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房产过户手续,就是二手房买卖过户办理流程,具体包含的手续有: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卖房子中介费要么是买方出要么是卖方出;
以前房子好卖的时候都是买方出中介费;
自动房价开始下跌以后,房子不好卖,卖房子中介费都是卖方出比较多。
卖房子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2、买卖合同,需要买卖双方签字并奈手印(原件);
3、完税证明,住宅包括契税和个人所得税,非住宅的还有其他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费等相关税费(原件及复印件);
4、买卖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本人必须到场可公证委托(原件及复印件);
5、宗地图和分户图各三份(原件)
6、询问笔录及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现场填写或者当地国土资源局官网上下载);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