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亲属过户房子要看是什么亲属关系,如果是非直系亲属关系就采用买卖的方式,如果是直系亲属关系就可以采用一下三种方式,要看哪种方式更加适合,分别是:
1、生前买卖或转让过户
这种方式就跟自己去买二手房是一样的。主要费用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
营业税的税率为5.55%。如果是普通住宅,根据产权证上的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5年的,按照全额增收,超过5年的免征营业税。如果转让或出售的属于商铺、写字楼、厂房这种非住宅类房产,无论是否超过5年,都需要全额征收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卖方缴纳,一般按照交易总额的1%,或者两次交易差价的20%。如果同时满足“家庭唯一住宅”和“购买时间超过5年”这两个条件,就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否则,现在估值100万的房子,购买时所有的花费是70万,按照差价计算,卖出时需要缴纳6万块的个人所得税。
契税,符合“满五唯一”,房屋面积不足90平方米需要缴纳总额的1%,超过90平方米的是交易总额的1.5%,否则就按照基准税率交易总额的3%进行征收。
此外,还有测绘费、工本费、共有产权证费用等等,这个视地方办证机构而定。
2、生前赠与过户
在新规下,房产赠与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这些直系亲属的,免征个人所得税。需要缴纳的是契税、公证费还有评估费,费率分别为交易总额的3%、1%、0.25%。
通常价值100万的房子,需要缴纳的契税是3万、公证费是1万、评估费用是2500元,总费用合计为4.25万元。所以,相同条件下,价值100万的房子过户给家人,通过“赠与”的方式过户,比“买卖或转让”的方式,要多出3万多的费用。
3、离世后继承过户
这种过户方式所需要的费用是最少的,只需要缴纳几百或上千块的公证费和登记费。
但是,如果法定继承人数量较多,老人在过世前没有立下遗嘱,进行遗产分配。那么,继承人之间很容易因份额产生争执。如果是单独继承的,那么其他继承人需要签署放弃继承的相关文件。
亲属之间房产过户,要分两种亲属关系:
一种是非直系亲属之间的房产过户;
一种是直系亲属房产过户,非直系亲属之间的房产过户就采用普通的买卖过户就可以;
直系亲属房产过户有三种情况:
一、继承过户: 继承过户指的是直系亲属过世后的一种过户方式。房屋继承过户需要经过继承权公证和继承登记两个步骤,免缴契税。
1、办理继承过户,继承人首先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证。如果是以前的外销商品房,必须要市公证处办理公证,免得多走冤枉路。
2、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过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来收取,最低收取200 元。
3、办理完继承权的公证, 就可以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 继承过户的申请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的格式)、 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以前购房时候的契税完税证和契税完税贴花、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到房地产中心进行房地产继承的登记了。涉及的登记费用一般在百元左右。
二、赠与过户;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房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
1、 赠与人及受赠人到公证处对赠与事实进行公证,赠与人与受赠人签署赠与合同。
2、 向房管局申请估价,估价后向房屋所在地税局申请免税(免营业税),再由受赠方缴纳房屋估价3%的契税,双方缴纳0.05%的印花税。
3、 上述手续办理完毕后凭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赠与公证书、有关税费的收据向房管局递件,缴纳相关的交易费、登记费及印花费用后,受赠人一般当天或者第二天即可领到房产证。 综合算下来赠与过户的费用在房产评估价值的4%左右。
三、买卖过户; 买卖过户就是正常的二手房交易,按照二手房正常的流程进行。 现在二手房需要缴纳个税、契税、增值税,不满两年需要缴纳5.5%的增值税,如果房产满两年可以免增值税,需要缴纳契税和个税。
如果房产是直系亲属家庭唯一住房且满五年,还可以免个税只需要缴纳契税。 契税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优惠,现在买方首套房90平以下契税1%,90平以上契税1.5%;二套房90平以下契税1%,90平以上契税2%;三套房及以上不看面积3%。 买卖过户一般选择满两年后再买卖过户,如果按照契税最高3%计算,加上1%的个税总费用一般为房产评估价4%的税费。
广州亲属间房产过户要看是那种亲属关系,如果是非直系亲属关系,就采用普通买卖过户的方式最好,如果是直系亲属关系,就有三种过户方式,分别需要的税费是:
一、直系亲属间房产的买卖
(一)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20号)规定:“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六)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即出售购买时间超过五年,满足家庭唯一住房的住宅,(满五唯一),免交个人所得税。
“满五”:是指个人购房至转让房屋的时间达5年以上。
“唯一”:是指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3号)第三条规定,(一)上述文件所称“自用5年以上”,是指个人购房至转让房屋的时间达5年以上。
1.个人购房日期的确定。个人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以其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开具日期或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依照孰先原则确定;个人购买的其他住房,以其房屋产权证注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注明日期,按照孰先原则确定。
2.个人转让房屋的日期,以销售发票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二)“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第一条规定,关于契税政策:(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三)增值税
增值税: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个人住房转让实施差别政策。其中,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之外的地区,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四)土地增值税、印花税
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印花税。
二、直系亲属间的无偿赠与
(一)个人所得税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等直系亲属,以及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者、法定继承人等情况,不对当事双方征收个人所得税。(直系亲属有: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契税:按3%-5%缴纳契税;
(三)增值税:父母无偿赠与孩子房屋免征增值税;
(四)印花税:赠与双方均需按0.05%缴纳印花税;
(五)土地增值税:直系亲属间无偿赠与房屋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三、直系亲属间房产的继承
(一)个人所得税: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直系亲属的房产,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继承是不可控的,不可选的,必须权利人死亡才有继承之说。
(二)契税:法定继承人不征收契税,但非法定继承人通过遗嘱继承是需要收契税的。
(三)增值税:继承直系亲属的房屋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