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房产继承过户流程是:
1、房屋评估:申请人要委托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的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西安市各类房屋重置价格标准(2018)》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时要考虑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给出准确的房屋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带着身份证明、户口本、房产证、死亡证明等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要持房产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图等资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受理并核发回执。全部资料审核完成后,就会向继承者发放已经更改过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其它情况处理:如继承结果是经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在房屋实地测绘时发现有改建或违建的,需提交相关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西安房产继承过户流程包含有:
1、遗赠抚养协议
遗赠抚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抚养人之间关于抚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抚养人所有的协议。
2、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内容要求,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
3、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房屋继承时按照顺序优先考虑遗赠抚养协议,其次是遗嘱继承,最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办理死亡证明:
继承人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死亡证明是办理继承公证所需材料之一)
二、办理遗嘱继承公证:
到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公证。遗嘱继承公证办理所需材料:
1、遗嘱受益人的身份证件、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经过公证的遗嘱原件,或者经法院认定有效的遗嘱原件;
4、遗嘱受益人与被继承人系直系亲属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派出所的户籍注销证明或有关单位复印的人事档案材料);
5、被继承人遗留的个人财产所有权证明及其他权利凭证;
6、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三、过户登记:
到房管局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继承人作为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书、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契税完税凭证等。
深圳房产继承公证收费标准是:
根据2021年12月23日发布的《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收取标准如下:
①受益额50万元(含)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
②超过50万元至200万元(含)的部分,按不超过0.3%收取;
③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含)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
④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的部分,按不超过0.07%收取;
⑤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065%收取;
备注: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涉及居民房产继承、遗赠的公证事项费用总额实行上限管理,第一档费率按不超过0.5%收取,其他档费率与“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相同,不足160元的按160元收取,且单套居民房产办理上述公证事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1万元。
遗嘱房产过户最新政策是:
1、男女平等继承房产; 受到传统思想影响,不少父母认为继承资产的应该是儿子,女儿由于外嫁不具备继承资格,国家明年实施的新规里就规定儿子/女儿相同同等继承权,根据规定家里房子遇到拆迁,外嫁女儿也可分得赔偿款;另外新规还规定,当老人没有直系亲属时,留下房产可以由侄子侄女或是表亲继承;
2、多样化遗嘱方式并存; 在遗嘱多样性上,新规也增加了规范。例如在场人员通过手机拍摄老人“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也具备法律效果,跟以往必须公证后才有效可以说是方便很多,但是限制条件就是必须在老人神志清醒下,有2个以上公证人在场;有规范见证人签名以及设立遗嘱的准确时间才能成效;
3、人性化执行制度; 本次新规“变化”最大的就是设立了人性化执行制度,例如子女犯错或是不赡养父母,随后经过教育惩处后认识到自己错误得到老人原谅,父母可以更改遗嘱继承权重新把房产过户给子女。人性化的制度突显了国家“法律不外乎人情”的理念,对犯错失去继承权的子女重新改过机会,视其表现可以重新获得继承权; 随着《民法典》在2021年元月1日正式实行,子女继承父母房产方式也有了新政策,大家提前知晓的是,明年起父母过户给子女房子统统按“新规”处理。
北京方差能继承过户办理流程是:
第一步是开具合法继承人证明和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由继承人凭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开具亲属关系证明,再带上这些证件和材料,到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开具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加盖派出所户籍管理公章。
第二步,携带第一步开具的证明、被继承人的房产证和继承人的身份证(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有立遗嘱,则需要带上遗嘱),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证,材料由公证处审核通过后,可获得继承权公证书。
第三步,带着继承公证书原件、继承过户申请书、继承人身份证、房产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契税完税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等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继承/过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