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遗嘱的房产办理过户手续:
一、办理死亡证明; 继承人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死亡证明是办理继承公证所需材料之一)
二、办理遗嘱继承公证; 到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公证。遗嘱继承公证办理所需材料:
1、遗嘱受益人的身份证件、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经过公证的遗嘱原件,或者经法院认定有效的遗嘱原件;
4、遗嘱受益人与被继承人系直系亲属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派出所的户籍注销证明或有关单位复印的人事档案材料);
5、被继承人遗留的个人财产所有权证明及其他权利凭证;
6、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三、过户登记; 到房管局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继承人作为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书、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契税完税凭证等。
有遗嘱的房产继承流程:
1、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2、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所需材料如下: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
有遗嘱的房产继承流程:
1、给被继承人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继承人带上房产证、遗嘱、死亡证明、户口本和身份证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3、到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办理,领取测绘结果;
4、继承人持以上材料到房管局申请办理继承登记手续;
5、领取新的房产证。
天津房产继承过户方式和流程有:
1、 非公证继承。
此方式就是直接去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办理过户,办理前一定先到场进行咨询,因为需提供的材料众多而很多材料根本无法取得,所以很多房产做不了非公证继承。如果确能办理,则所有继承人均需到场,如到场不了需要委托其他自然人到场并出具委托公证。
2、 公证处做继承公证。
此方式也建议到公证处先行咨询,公证处要求的材料也非常严格,因为需提供的材料众多而很多材料根本无法取得,很多房产继承也做不了继承公证。如果确能办理,相关继承人可以持公证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3、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提交给人民法院做司法确认。
根据《人民调解法》及《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后,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相关继承人可以持裁定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4、 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诉讼往往是权利救济最后的方法,律师接手的很多案件都是这种婚姻家庭继承类,因为房产涉及到的问题一般都比较复杂,只有起诉才能厘清,法院经过审理最终确认房产继承的问题。相关继承人可以持判决书或调解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1、印花税,包括合同印花税和权证印花税。合同印花税:根据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例如,一套100万的房子需要办理继承过户,要承担100万×0.05%=500元的合同印花税。权证印花税:每本5元。
2、契税。根据相关规定,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交纳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过户房产,需要缴纳契税,税率1.5%。
3、继承人的不管是第几位都是不用向税务部门缴纳任何税费的,也可以说是一个更名手续,只有工本费。如果进行买卖,缴纳的税费要高出一半左右,因为只是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有房屋总价的20%之多。
4、房产证已过2年,可免征。房产证未过2年,估价×5.6%,总结起来的话,继承的话,需要办理继承协议公证,需要交纳公证费,过户时缴纳房产评估费,契税和印花税以及工本手续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