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与不动产证属于两种不同的物权权属登记证明。两者的内涵不同,适用范围不同。只有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两者才具有等效性。
1、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明,是为了表明房屋产权关系的证书。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国有和集体所有制,取得房屋所有权的自然人或者单位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因此,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前,房屋与土地使用权分属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各自办理物权登记。于是就有了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在房产交易时,也需要分别办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转移登记手续。准确地说,房产证只是证明房屋的所有权归属,而不能证明房屋所占用的的土地使用权的归属。
2、不动产权证则是涵盖了所有不动产物权的归属的登记证明,具体包括以下各项不动产事项的登记:
(1)集体土地所有权; (2)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3)森林、林木所有权; (4)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5)建设用地使用权; (6)宅基地使用权; (7)海域使用权; (8)地役权; (9)抵押权; (10)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3、在小区大门外询问那些进出的业主,有时也是会问到小区哪里有业主个人需要卖房的。
购买法拍房需要注意的问题有:
一,关于契税等税收问题。
许多法院在拍卖时都会声明购买人需要承担所有按照法律法规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收。我们一般考虑的是因拍卖行为这一次交易产生的税费。但到去办手续是有时会发现被执行人存在未依法缴纳税费的问题。法院会让我们承担这些税费。所以我们有可能需要承担两次或多次交易的税费。而这些信息在你拍得房产之前是没有办法获得的。
另外我们在交易考虑满二满五的时候可能只考虑该处房产交房时间。但税务部门却是以被执行人缴纳契税时间来确定满二满五的。也就是说即使是已经居住十来年的老房子也可能不满二。
所以,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不建议购买。因为不仅仅是办证问题,你永远不知道你需要承担多少税费。
二,信息的不透明。被执行人拖欠的物业费水电费气费房屋维修基金等费用许多法院会让购买者承担。法院不会提供相关信息而是让购买者自己去了解。而购房者去有关部门了解时大多会被保密为由被拒绝。不要以为这些是小钱,积少成多集腋成裘。有时看不到的你永远不知道有多少。
三,注意是否搬空。被执行人没有搬离的将来可能会产生许多问题。许多被执行人可能会以种种理由拒绝搬离。许多房产证拿到手多时都无法入住。另外,被执行人搬离之后你看到的房屋现状和你以前看的可能会不一样。所以对于被执行人未搬离的要慎重考虑。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
四,可能会有债主或其他民事纠纷当事人上门。被执行人可能欠了多家债务或有其他民事纠纷。所以可能会有一些债主或民事纠纷相对人经常上门讨债给你的生活造成不便。当然这点问题倒不是太大。过段时间就好了。但承受能力太差的要慎重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