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夫妻离婚房子过户费:
房产过户情形大致分为买卖、赠与、离婚析产、遗产继承等几大类,其中离婚时房产过户的费用是最低的,免收契税、个人所得税,只需要缴纳产权登记费、测绘费、工本费等总计几百元。
但是,房产过户是在房产红本在手,已经还清按揭贷款的前提下。如果房产还有按揭未还清,也就是房产还抵押在银行,需要先将按揭还清,注销抵押权,房产上没有抵押权才能办理过户手续。
如果离婚双方没有足够的现金来还清剩余按揭款,那么需要临时借一笔钱办理赎楼,解除房产抵押后办理过户,过户完成后再抵押给银行,新的贷款用来偿还赎楼时的借款。
海口离婚房产过户费用包含:
1、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房屋为共同财产,通俗的说就是房产证上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各占50%财产,那么对共有房产重新分割或归属一方的,不征收契税;
2、如果在离婚之前,房产属于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离婚时权属发生变化的,应按赠与行为征收契税,但是不收取个人所得税,一般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收取,由受赠与的一方支付。
乌鲁木齐离婚房产过户流程是:
离婚房屋过户手续:
首要办理的就是离婚房产析产。办理完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后,可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具体的过户流程有:
(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
离婚房屋过户流程:
一、离婚双方在办理房产过户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房产证;
②身份证明和复印件;
③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分割协议书,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分割协议书;
④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
二、在材料具备齐全的情形:
双方只要就夫妻双方先前达成的协议,带齐上述材料到房产局进行办理即可,具体的每一步操作房产局的工作人员会进行告知。
三、如果房屋过户过程中出现一方不合作的情形:
1、诉讼离婚
对于诉讼离婚,因为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因此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论对方是否配合,办理房产过户不是问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交易核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
2、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的对方如果不配合,房屋过户就比较麻烦,因为仅凭离婚证书和离婚协议书,尚不足以证明对方房产过户的真实意思,房屋管理部门无法审查协议的真实性,因此,碰到这种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以不履行离婚协议为由向法院起诉。如果对方不配合,则是对离婚协议书的不履行,属违约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样就可以办理过户了。离婚时,到公证机关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为了防止出现离婚后,一方不配合的情况出现,可以在办理离婚时,将离婚协议书公证,以证明协议书的真实性,这样房管局就会对离婚协议书予以认可,将房产过户。
贷款还没还清的房子过户给夫妻一方,如果是夫妻婚内是不可以过户的,除非自己先把贷款的钱还清才可以;
贷款还没还清的房子过户到夫妻一方只有夫妻离婚以后才可以,夫妻离婚有贷款的房子过户给一方的方法有:
1、提前还款
消除银行按揭抵押贷款的抵押登记,在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
2、与银行协商
可以与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重新签订住房贷款抵押合同。这种操作方式的难度较大,因为银行出于偿还贷款的风险及工作量的考虑,一般情况下不会配合。
离婚贷款还没还清房子过户到夫妻一方的方法:
1、是将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则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办理夫妻离婚房屋所属权登记手续,将离婚双方的名字登记变更为原夫妻一方,并根据相关规定由被过户方继续缴纳按揭;
2、是将离婚双方中的一方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另一方如果是这种情况,则需要还清银行贷款。若暂时还不清贷款,离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但由于转按揭手续非常麻烦,目前多数银行已经停办此项业务。为此,银行给出两种建议,其一即通过正常买卖流程过户,重新缴纳契税、评估担保费用其二是到公证处办理房产公证后,一方继续使用原按揭人的银行卡缴纳贷款。
夫妻离婚有贷款的房子过户手续:
一、民法典离婚了房子有贷款办理过户手续:
按照规定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所以在一般情况下,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但是如果实在是还不清贷款的,离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
民法典离婚了房子有贷款怎么过户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房子有贷款有离婚调解书过户:
夫妻离婚时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后,调解书有关于房屋分割内容,调解书生效后,就算房屋有贷款,一方仍可持调解书办理房屋过户登记。